为了进一步落实《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19﹞175号)工作要求,优化用电报装外线工程报建审批流程,对于用电报装外线工程需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申请项目主要材料齐全,仅缺少管线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材料包括: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意见、城市道路、园林绿化设施修复质量承诺书、组织实施方案、施工安全承诺书、营业执照),由项目单位自愿申请,填写《行政许可容缺受理申请承诺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附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保证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及要求的,我局将启动审批程序。申请人不申请容缺审批的,按原审批流程办理。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