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湛江市公园条例》,进一步做好湛江市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保障市民身心健康,湛江市城综局结合湛江市实际,起草了《湛江市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名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0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邮编524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k2289540@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湛江市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名单(征求意见).doc
附件2、湛江市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园名单(征求意见)起草说明.doc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