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管理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们不仅影响城市经济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健康秩序,而且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是城市的门面,更是关乎城市治理效能、民生福祉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为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高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2025年3月5日上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召开《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行政处罚设定情况暨《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论证会,会议由市城管执法局四级调研员严凤明主持,市住建局、赤坎区城管执法局、霞山区城管执法局、岭南师范学院学者专家及群众代表出席会议。
市城管执法局对《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对《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起草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说明。起草小组就修订草案代拟稿的新增处罚条款进行了介绍,专家学者从处罚条款设置的合法性方面对《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修订草案代拟稿提出建设性意见;基层执法人员结合执法经验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处罚条款的执行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群众代表结合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踊跃发言。
会后,市城管执法局认真梳理汇总论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研究修改相关条文。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坚持“纳谏如流,融智于法”思想,以“绣花功夫”打磨条文细节,不断完善《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确保提交审核的地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