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拟对湛江市永冠气体有限公司(直接主管人员陈小栋)涉嫌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的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9月25日15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办案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等。
凡有意旁听的人员可在听证会开始前1天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科报名。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联系电话:0759-3195971
特此公告。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