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年度:2025年
评价单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填报日期:2025年5月21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6〕2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5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我单位是一个独立编制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13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数108人,公益一类编制数371人,退休人数839人。本单位工作职能主要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2.编制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照明行业管理工作;4.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5.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市区道路、市区占用绿地、砍 伐和移植树木、市区户外广告实施设置等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古树名木迁移申请的初审以及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环卫设施的审核;负责市区环卫作业企业资质的审核和审批;指导市区招牌的设置工作;6.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技创新 发展、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7.组织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8.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督察,以及上级交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9.承办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加强市政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2.强化精细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水平。
3.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确保实现2025年提档增效目标。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强市政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一是加快市政路网建设,按照湛江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全力推进屋山南路、纵十一路主体建设,动工建设向阳路(西城快线至厚礼南路段),推进改善区域环境,缓解交通压力。二是加强排水防涝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推进昌大昌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开展湛江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三是推进环卫经营模式创新和设施建设,科学推进环卫一体化,充分发挥国有平台的优势作用,通过整合全市环卫作业资源,力争实现环卫作业效率和质量双促双提。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协同处理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助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
2.强化精细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水平
一是推动园林绿化建管改革探索,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园林建设、管理分离机制和园林绿化市场化管养模式,实践公园资产经营理念,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有效引入“公园+”模式,推动数字化公园绿地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品位。二是加强城市照明与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出台《湛江市城市户外广告与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实施城市建成区夜景灯光专项规划和“一湾两岸”核心区夜景灯光详细规划,推动城市亮化景观提档升级。三是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湛江市地下管网智能监测平台建设,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促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城管业务高效开展、精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强化城综执法监督指导,开展城管执法法制建设和执法专业能力培训,加强城管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执法质效。五是严格规范优化行政审批,加快大型户外广告等办事工作指南的修订。积极探索批后监管协调和管理约束措施,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城市形象。
3.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确保实现2025年提档增效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补强短板弱项,强化统筹部署,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2025年实现“在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达到大城市一档”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整体收入情况。2025年本单位年初预算批复数57,315.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53.2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9,862.30万元。2025年本单位实际下达预算数90,52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43.21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4,380.31万元。
2.整体支出情况。2025年本单位整体支出决算数90,4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9.1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16,163.51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5.64万元;项目支出73,708.27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林红明,常务副组长:李春林,副组长:邵平静、宾文、戴立乔;组员:余闻华、陈哲峰、郑立善、邓原、蔡小明、方明、谭军、陈更生、杨姿新、梁静、李康武、梁大周、林建强。
财务科负责牵头组织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其他科室具体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包括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采购内控制度建设、采购活动合规性、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合同备案时效性、采购政策效能)和资产管理(资产配置合规性、资产盘点情况、资产年报数据完整性、资产管理合规性),其他科室负责本科室相关绩效评价具体工作(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分管的下属单位绩效评价等),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整体效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指标进行评价。
(二)自评工作过程。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自评报告工作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我局始终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成立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绩效自评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进行。
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计划,明确自评的对象包括局本级和13个局属单位,明确内容、目标和指标,梳理自评的方法、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落实具体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和结果,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2. 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评价指标是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改委发〔2020〕1号)精神、《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湛财评〔2019〕26 号)、《湛江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湛财绩﹝2020﹞5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绩效评价指南〉的通知》(湛财绩﹝2021﹞4号)和《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6﹞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选用的评价指标采用投入、产出、项目效益方式评价方法;基本指标采用时效、成本、数量、质量、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可持续发展。整体支出的实现程度选用整体支出完成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项目当年支出完成率等指标,用于分析对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基本指标:
预算资金支出率=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财政下达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项目指标:某一项目当年支出完成率=(当年实际支出/当年实际收入)×100%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评材料,认真、准确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深入分析整体支出绩效,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提交所需的自评佐证材料,确保自评材料质量。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本单位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各项指标进行自评,对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核实、年度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好,自评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整体效能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年初目标值12个,指标完成率为100%。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1)加快市政路网建设,按照湛江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全力推进屋山南路、纵十一路主体建设,动工建设,缓解交通压力。项目按计划开工率达到100%;
(2)加强排水防涝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推进昌大昌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开展湛江市移动排涝装备购置,购置装备完好率100%。
(3)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及生活垃圾协同处理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助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65%。
(4)推动园林绿化建管改革探索,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积极探索园林建设、管理分离机制和园林绿化市场化管养模式,实践公园资产经营理念,积极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有效引入“公园+”模式,推动数字化公园绿地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品质品位。新增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数量有3个;新增政企共建公园绿地数量有7处。
(5)加强城市照明与户外管理工作,实施城市建成区夜景灯光专项规划和“一湾两岸”核心区夜景灯光详细规划,推动城市亮化景观提档升级。印发《湛江市市区门店招牌管理工作指引》,配合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夜景照明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率达到100%。
(6)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湛江市地下管网智能监测平台建设,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促进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为城管业务高效开展、精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城市管理问题按时处置率≥95%,城市管理问题处理完成率≥95%。
(7)强化城综执法监督指导,开展城管执法法制建设和执法专业能力培训,加强城管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执法质效,组织一次城管执法人员培训。
(8)坚持问题导向,补强短板弱项,强化统筹部署,精准施策,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2025年实现“在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达到大城市一档”和“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率≥99%,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100%。
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2025年财政下达预算数90,523.52万元,年度实际支出90,457.42万元,预算资金支出率=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财政下达预算数×100%=90,457.42万元/90,523.52万元×100%=99.99%。
2.预算编制
本年度无新增项目,故不存在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情况。
3.预算执行
本年度未发生预算调剂的情况。《湛江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城管执法局)》,指出我局存在两方面的问题,我局已按要求报送整改报告。
4.信息公开
预决算公开合规性。本部门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决算后, 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具体情况如下:2025 年 4 月22 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报告、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4月29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局本级及 13 个下属单位预算报告;2025年 9 月 10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决算报告、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25年9月16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局本级及13 个下属单位决算报告。
绩效信息公开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资料按规定时间统一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5.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本单位制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机关与下属单位的绩效职责分工要求。
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方面。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及时、内容完整规范;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质量情况为“优”。
6.采购管理
本单位制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采购意向公开及时,采购活动合法合规,不存在采购投诉的情况,采购合同签订及时,电子合同签订率100%,采购合同备案及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00%,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湛财采购〔2023〕6号)要求,预算单位按照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的完成比例=已完结交易总额/年度预留份额=7万元/7万元×100%=100%,完成比例等于1。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湛财采〔2023〕33号)要求,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率为100%。
7.资产管理
资产配置合规性:本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未超过规定标准。
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资产处置收益及时上缴。
资产盘点情况: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
数据质量: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对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
资产管理合规性:本单位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并制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处置国有资产规范。
固定资产利用率: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00%。
8.运行成本
经济成本控制情况:根据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Z01-1表,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587.95万元,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587.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根据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Z05_1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9.12万元,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40.90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预算资金的及时下达。
(四)改进措施
1. 细化预算编制,提升科学精准度。强化全局预算管理意识,严格依规编制预算;全面覆盖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刚性、固定支出,严控弹性、可变费用,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与可控性。
2. 强化执行刚性,规范预算落地。严守预算项目执行,严禁随意调整变更,维护预算刚性;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保障资金拨付进度,最大化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抓财务监管,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审核资金使用、列支核算;从严管控 “三公” 经费规模,细化管理流程,严把支出审批关,杜绝资金挪用、挤占行为。
4.完善资产管理,规范日常管控。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加强资产日常清查与台账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规范运行。
5. 深化绩效应用,优化资源配置。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管理、年度预算安排的核心依据;结合自评情况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提升资金效益与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