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主管城市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1、根据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灯光照明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建设和实施管理;2、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政、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3、负责城市市政行业管理工作;4、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6、负责市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信息化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数字城管系统;7、负责编制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灯光照明、市容等建设、维护资金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8、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4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13个预算单位(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湛江市寸金桥公园管理处、湛江市海滨公园管理处、湛江市南国热带花园管理处、湛江市中澳友谊花园管理处、湛江市绿塘河湿地公园管理处、湛江市东坡荔园管理处、湛江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湛江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湛江市霞山市政维护站、湛江市赤坎市政维护站、湛江市坡头市政维护站、湛江市麻章市政维护站。
第二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度总收入77616.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19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74700.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52.89万元,上升13.27%。主要原因:一是城乡社区支出的增加,具体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投入的增加。二是按照国家政策,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2019.2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19.22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的调整。
3.事业收入404.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4.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科目的调整。
4.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本部门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19.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305 %。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收入的增加,如下属单位房屋租金、停车场、土地出租收入等。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而2015年有相关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度总支出77616.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6415.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9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6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28万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LED灯专项经费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8.35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93万元,上升70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资金科目的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2573.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30.15万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的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70591.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00.48万元,上升14.42%。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项目的减少。
7.农林水支出2467.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097.81万元,增加56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资金科目的调整。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停车场租金收入。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停车场租金收入。
9.住房保障支出155.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2万元,增加243%,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政策及财政拨款科目,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470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026.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592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收入、支出不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但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73.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662.57万元,增加3231%;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收入、支出不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但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7641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83.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348.12 万元,增长227 %;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收入、支出不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但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58.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247.33万元,上升3190%;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拨款收入、支出不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但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0.59万元,主要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68.5万元,主要用于LED灯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338.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13.72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03.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1.1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9.7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项目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2554.1万元,主要用于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及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810.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11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4252.09万元,主要是市政工程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12139.01万元,主要是下属单位公园等维护等工程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5509.12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4899.47万元,主要是市政工程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651.22万元,主要是市政工程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18.16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支出(款)552.14万元,主要是用于防灾救灾支出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552.14万元,主要是用于防汛及其他水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55.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8.9万元。因2014年下属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做“三公”经费预算,只做局本部预算,其中局本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5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局本部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44.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28万元,占97.81%;公务接待费支出7.62万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41.2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6辆,主要用于市政维护用车、日常路灯巡查用车、垃圾压缩车、通信应急工作车、垃圾清运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76人。主要包括接待南阳市、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及省住建厅防灾建在专题调研等工作用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局本部65.18万元,比上年增加6.59万元,增长11.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5.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1.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15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自卸车、市政维护用车、日常路灯巡查用车、垃圾压缩车、通信应急工作车、垃圾清运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在合计栏以零填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