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三年扫黑除恶司法实践中,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文件。为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0年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公安部具体负责,在全面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的基础上,凝结多方智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二、重要意义
制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
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 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共七十七条。
(1)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明确界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对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组织”作出规定,把暴力、威胁、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等行为纳入惩治范围。
(2)如何从严惩治和防范黑恶势力,怎么防止卷土重来?
对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都可以适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等措施。为了铲除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根据需要可以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还应当在实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已经查清,有证据证明其在犯罪期间获得的财产高度可能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说明财产合法来源的情况下,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3)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怎么深挖?黑恶势力渗透基层组织怎么办?
规定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违法犯罪的线索,应当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建立防止干扰、破坏选举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