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结合《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规定,现公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
部门职责 |
依据 |
工作事项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1 |
安全生产 日常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
1.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4.指导县级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
2 |
市容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 |
1.负责对管辖范围内不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或设施的安全管理。 2.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监督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4.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未依法及时处理整治的。 |
3 |
市政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地下管线建设和管理。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4.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未依法及时处理整治的。 |
4 |
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规划区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4.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未依法及时处理整治的。 |
5 |
城市照明与户外广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城市照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职责范围内户外广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4.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未依法及时处理整治的。 |
6 |
安全生产 行政执法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府办〔2018〕19号) 4.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 号) |
1.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安全生产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的执法工作。 2.依法查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审批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未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4.在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有关行政执法职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