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湛安〔2019〕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和郑人豪书记、姜建军市长等领导同志关于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湛江市城综局高度重视,立刻组织局系统对全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湛江市城综局第二阶段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迅速组织落实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湛江市城综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检查整治内容及职责职能,制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城综发〔2019〕43号),全面组织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辖区范围内的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全面开展排查,及时整治隐患
(一)开展临时建(构)筑物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制定《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督促指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出现。
(二)开展住建领域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9〕106号),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湛江市城综局职责职能,组织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对涉及相关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三)市政公共设施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
对市政公共设施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督导,要求各市政维护站对市区道路、排水情况熟悉掌握,做到心中有数,资料数据齐全。注意路面施工安全,加强道路、沙井、排水设施的不间断巡查。加强低洼区容易积水路段的清淤,积极安装沙井防坠网,防止井盖丢失造成坠人等事故,加强汛期期间水泵井内积沙的清疏排泄,同时加强沥青堆放场、汽车汽柴油储存仓库安全排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湛江市城综局根据《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严格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对于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按要求整改。将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纳入长效机制,压减、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湛江市城综局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接下来,湛江市城综局会继续全覆盖、拉网式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湛江市城综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