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现将湛江市城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职责进行分工调整如下:
一、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令培
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常务副组长:艾五星
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综合监管全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副组长:吴斯斯、陈 勇、李公进、赖 宏、凌 云、陈晓东、全 勇、李 明、郭 俊、张献红、叶道波
负责各自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成员:谭学生、郭春涨、吴建平、杨姿新、曹 民、王华忠、李康武、梁 静、陈更生、林建强、张 弛、严凤明、陈 斌、李孔星、梁大周、李 林、叶耀华、麦昌明、邓悦伟、陈鹏程、欧阳烈、李 健、张 祝、黄 华、王 武、钟 雁、廖远飞、张国平、许保敬、陈朝晖、易 雄
负责各自科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
二、各科(室)职责分工
(一)办公室
1.负责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上传下达,确保有关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2.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照片等各项会议相关工作。
3.协助制定湛江市城综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4.协助各科(室)和局属基层单位完善各种资料和报表。
5.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建设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市政设施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园林绿化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市容环卫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六)城市照明与户外广告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信息化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八)总工程师室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九)行政审批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执法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督查科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有关督办事项做好督察。
2.协助做好本系统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追究造成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工作。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二)财务科
1.负责审核与拨付安全生产工作中设施设备等方面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政策法规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业务(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业务(行业)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宣传。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四)组织人事科
1.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协调市纪委(监察局)做好本系统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追究造成本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工作。
3.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