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事指南
临时占用道路审批
1、事项编码
440800007091900001
2、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道路审批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临时占用道路审批
5、事权级别
地市级
6、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湛江市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7、主管部门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或个人
9、办理条件
道路够宽,不阻碍交通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问题的通知》(粤价[1996]104号);
收费标准:营业性占用1元/㎡?日;基建或其它占用0.5元/㎡?日。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2.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3.权力运行流程(附图)
14、提交材料:
a.临时占用道路:
(1)填写《临时占用道路申请审批表》,提供平面四至图(主要是占用范围与邻近建筑物、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乔木的关系)并标明尺寸;
(2)占用道路设置广告,应提供规划部门的布点批文、平面四至图(主要是占用范围与邻近建筑物、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乔木的关系)和广告效果图;
(3)基建工程需临时占用道路,应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说明;
(4)房屋装修、维护需占用道路搭设脚手架、堆放材料,应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5)占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应先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b.申办开设单位出入口:
(1)填写《基建占用道路开设单位出入口申请审批表》,提供开设路口平面四至图并标明尺寸(主要是占用范围与邻近建筑物、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乔木的关系),开设路口平面四至图电子版;
(2)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说明。
(3)开设直通机动车道的单位出入口须先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 以上资料均为1式2份
15、业务表格
《临时占用道路申请审批表》
《基建占用道路开设单位出入口申请审批表》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45分,下午2点45至5点45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197119
交通指引:乘坐912路、805路公交车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20、22路公交车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乘坐10、11、12、16、38、43路公交车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
18、监督电话
3197099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21、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22.办理结果
成功办结后将领取《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有效期限:视申请的具体时间定。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否
业务咨询服务:否
结果查询服务:否
进度查询服务:否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4、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
主题分类:个人:其他 企业:建设管理
事件分类:个人:其他 企业:其他
特定对象:无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2次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事项编码
440800007091900002
2、事项名称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5、事权级别
地市级
6、办理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湛江市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7、主管部门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
9、办理条件
(1)地下有足够空间;
(2)不阻碍交通;
(3)新建道路5年内不准开挖。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关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函复》湛价函(1)[1998]45号
《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的通知》(湛价[2013]9号)
收费标准:
湛江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一)
收费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拆除砼路面 | M2 | 20 |
拆除沥青路面 | M2 | 10 |
拆除人行道砼 | M2 | 5 |
拆除人行道方块 | M2 | 2 |
拆除砼侧石 | 10M | 6 |
拆除砖侧石 | 10M | 3 |
挖土方运6KM | M3 | 20 |
回填夯实土方 | M3 | 20 |
杂土清运 | M3 | 25 |
建筑砼碎等清运 | M3 | 40 |
湛江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二)
收费项目 | 单位 | 收费标准 (元) |
砼路面修复 | M2 | 270 |
沥青路面修复 | M2 | 310 |
人行道砼修复 | M2 | 65 |
人行道方块修复 | M2 | 75 |
土路面修复 | M2 | 20 |
6%水泥石屑(h=20cm) | M2 | 90 |
6%水泥石屑(h=10cm) | M2 | 45 |
平铺侧石进出口 | M2 | 170 |
侧石修复 | M | 50 |
片石挡墙修复 | M3 | 300 |
Φ1000检查井修复 | 座 | 1280 |
单蓖进水井修复 | 座 | 520 |
双蓖进水井修复 | 座 | 810 |
Φ300管道修复 | M | 60 |
Φ400管道修复 | M | 95 |
Φ500管道修复 | M | 110 |
Φ750管道修复 | M | 250 |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2.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4、提交材料:
(1)《管线工程建设报建申请审批表》1式2份;
(2)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和附图(原件由窗口核对,交复印件2份);
(3)属于新建或改造工程,应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属图说明1式2份;
(4)申请挖掘城市道路四至平面图(主要是占用范围与邻近建筑物、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及乔木的关系)1式2份;
(5)挖掘道路的详细施工方案1式2份;
(6)挖掘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的应先征求交警部门意见。
15、业务表格
《管线工程建设报建申请审批表》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45分,下午2点45至5点45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197119
交通指引:乘坐912路、805路公交车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20、22路公交车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乘坐10、11、12、16、38、43路公交车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
地 图:
18、监督电话
3197099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21、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22.办理结果
成功办结后将领取《临时挖掘道路许可证》,有效期限:视申请的具体时间定。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否
业务咨询服务:否
结果查询服务:否
进度查询服务:否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4、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
主题分类:建设管理
事件分类:其他
特定对象:无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2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核准
1、事项编码
440800007091900003
2、事项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核准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三级资质核准
5、事权级别
地市级
6、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湛江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关于做好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粤建法字[2009]34号)。
7、主管部门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
9、办理条件
二级资质: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在500万元以上;企业园林绿化年工程产值近三年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
(2)5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三级资质3年以上,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工程造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
(5)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6)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企业高级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三级资质:
(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高级绿化工和/或高级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2.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3.权力运行流程(附图)
14、提交材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原件);
(2)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原件。企业完成“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后自动生成打印盖章或从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网站下载打印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经营手册。
(5)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由财政局或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证明。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企业经理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
(8)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9)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10)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11)企业申请表所列工程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结算资料等。
(12)上述所有文件、证件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以备查验。企业经理、企业的园林专业工程师需在查验原件时到场。
(13)申请材料除已说明外,均用A4规格纸复印,加硬质纸封面及封底胶压装订成册(请勿装订成活页),封面打印“某某单位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证明材料”,编写目录、页码,每一项内容之间加装彩色隔页纸。复印件上的图像及数字必须清晰、可辨认。“证明材料”装订涉及人员的材料,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人员姓名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每人均附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等。
(14)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需登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电子申报。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办函[2009]247号文要求,未经录入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的数据原则上不予承认和采用。具体程序请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址:www.gdcic.net)。
15、业务表格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45分,下午2点45至5点45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197119
交通指引:乘坐912路、805路公交车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20、22路公交车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乘坐10、11、12、16、38、43路公交车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
地 图:
18、监督电话
3197099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21、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22.办理结果
成功办结后将领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3年内有效。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否
业务咨询服务:否
结果查询服务:否
进度查询服务:否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4、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
主题分类:资质认证
事件分类:申请资质
特定对象:无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2次
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1、事项编码
440800007091900004
2、事项名称
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3、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4、行政审批事项
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5、事权级别
地市级
6、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7、主管部门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8、办事对象
企业或个人
9、办理条件
(1)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迁(砍)树木、占用绿地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因建设需要临时迁移、砍伐树木占用城市绿地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工程建设影响城市绿化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
(4)因安全、设立广告牌、影响交通、管线、房屋等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
(5)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需修剪、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八、二十、二十四、二十七条和《湛江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依据:《关于重新核定绿化补偿费和恢复绿化补偿费标准的复函》(湛价函[2012]135号)
《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部分收费的通知》(湛价[2013]9号)
收费标准:
11、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2.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提交材料;
(2)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审查材料,对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3)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在承诺时间内进行材料审查、审批;
(4)申请人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领取相关证件或文件。
13.权力运行流程
14、提交材料:
(1)填写《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表》1式2份(需盖申请单位公章;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事由涉及建设用地和规划设计等内容的,需要另附国土或规划等部门已审批的有关文件资料批文及附图(原件由窗口核对,交复印件2份)。
15、业务表格
《占有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表》
16、办理主体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17、办事窗口
窗口名称:湛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45分,下午2点45至5点45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197119
交通指引:乘坐912路、805路公交车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20、22路公交车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或乘坐10、11、12、16、38、43路公交车到人民大道北体育中心站下车,东行400米。
18、监督电话
3197099
19、常见问题解答
无
20、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21、承诺期限
4个工作日
22.办理结果
同意或不同意的批复文件。
23、网上服务情况
在线申办服务:否
业务咨询服务:否
结果查询服务:否
进度查询服务:否
网上交费服务:否
是否涉外:否
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否
身份验证是否使用CA:否
24、服务事项分类
服务对象:企业或个人
主题分类:个人:其他 企业:其他
事件分类:个人:其他 企业:其他
特定对象:无
25、投资项目分类
否
26、到现场次数
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