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徐州市召开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强转树”(“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被评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强转树”活动先进单位。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进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于9月30日挂牌成立了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效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管执法等职能,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一是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明确以区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下移执法重心,整合街道、居委会城市管理资源,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城市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权、责、利责任体系,形成层层有责任、权利在基层、重心在基层的职责分工体系,逐步加强基层人员力量。通过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推动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转变,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
二是积极做好城市管理“放管服”工作。为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城市建设管理事权,实现简政放权,首先是推动市政道路建设权力下放,中心城区连接高速、高铁等快速路,连接区与区之间的城市主干道和其他一般城市主次干道和支路的建设按属地原则由各区负责;其次是城市管理权限下放,将道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下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行政审批工作等下放到区一级政府负责。
三是大力强化城市管理队伍“强转树”建设。结合我市大力开展以“有激情、在状态、敢担当、善作为”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教育、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执法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执法素养,改进执法方式,建立完善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制度,把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实现业务技能大提升、作风效能大提升、市容环境大提升、城管文化大提升、服务品牌大提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