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22万元,完成预算99万元的10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23.5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三分局开办购置执法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1.25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了3.33万元,增长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46.8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南三分局开办购置执法车辆,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1.2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75万元,占99.54%;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0.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及下属5个机构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41.25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3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9.5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考察学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