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拟开展湛江市中心城区重要点位地下管网及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中心城区重要点位地下管网及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
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排水设施未能与城市建设同步升级,难以满足排涝需求,再加上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地理条件的影响,导致城市内涝灾害时有发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3〕23 号文,通知要求:第十二点内容:“全面提升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加快建立具有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数字信息技术对排水防涝工作的支撑。”
该项目通过更新改造湛江市智能监测系统设施设备,替换湛江市现状老旧监控设备,更新信息系统,实时监控水位、流量、水质等重要信息。依托“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应急智慧中心信息平台等综合平台,结合风险防控与应急指挥、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专题规划,融合排水防涝系统设施日常管理、运行调度以及内涝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功能,以及智慧井盖系统,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的智慧化水平。
三、监理费用:
本项目审定的费用为2698.98万元。监理费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78.1-30.1)*(2698.98-1000)/(3000-1000)+30.1】=70.88万元,本项目下浮率为30%,本项目监理费用为70.88*(1-30%)=49.61万元。
报价要求:本项目监理费投标报价为包干价,总报价不得高于49.61万元,且该总报价将作为供应商价格评分计算依据。监理费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各项目监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全部实施项目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经确定的最终监理费用(包含本项目的监理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福利及税费、工程建设延期带来的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等各项费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合同总价均不予调整,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合格为止。
五、服务内容: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供应商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本着科学、公正、严格、守信、守纪、守法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丰富的项目管理和专业技术经验,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面的、有重点的、精线条的监督管理,对项目的建设方案、设备购置、技术培训和系统集成等方面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1.质量目标: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设计文件与合同要求,以及经建设方和承建方、监理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变更。
2.进度目标:按本项目计划书规定时间按期完成,投入使用。
3.合同和项目管理目标:对项目的合同、各种文档以及项目的管理提供可靠的审核和质量保证。
六、选取方式:由我局组织采购小组按照“公平公正、业务优质、合理低价”的原则,以综合评分的形式评选(详见附件1),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单位,若出现多个相同最高评分的服务单位,则依次以技术团队、业绩经验、报价部分评分最高的服务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七、参选单位条件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通信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信誉要求:供应商至本项目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6.供应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7.供应商与建设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八、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清单(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需用信封密封,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1.参选单位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4.技术团队证明资料;
5.业绩经验证明资料。
九、报名时间及接收资料地址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工作日8:30-18:00)
邮寄或现场接收资料地址: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化管理科(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十、中选服务单位的确定
最终中选结果将通过我局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并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正式公开选取并发布中标结果。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59-3195609
附件1:评分细则.doc
附件2:报价表.doc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