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湛江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规范市政工程管理,减少“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的建议》(第20260271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部署
市城管执法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研究制定《关于统筹规范市政工程管理,减少“道路反复开挖”问题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经市委程凤英部长审定后于9月7日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了办理目标、工作措施,完善了工作机制,细化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办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由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及各协办单位相关领导为副组长的办理工作协调小组。通过现场走访政协委员听取办理意见,协调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调研多个市政工程统筹施工点位,以及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督导等方式,确保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的反复开挖。
(二)突出顶层协调,谋划提升地下管线综合管理效能
今年4月,市城管委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调整湛江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的通知》《关于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湛江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的通知》,明确由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协管住建工作的领导担任,建立工作组常态化运转、常态化工作会议和工作组联系员制度,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后,市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加强与工作组办公室沟通协调,研判分析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和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现状,谋划地下管线与道路同步建设、多管线维修与一次开挖道路的统筹整合,提升主要职能部门统筹作用,推动解决道路反复挖掘的顽疾。
(三)强化源头治理,统筹规划指引和规划管理
一是积极统筹强化规划指引。市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湛江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将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纳入道路规划设计条件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坚持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传导指引,将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确保规划相互协调、传导有序、设施配套同步。把《湛江市中心城区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湛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规划》,以及5G专项规划、电网专项规划、供水专项规划等内容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专项规划有效落地。
二是严格执行按国土空间规划。将各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要求纳入道路规划设计条件进行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在规划审批时,加强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的同步建设和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新建道路交付后5年内,大修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的规定,对现状道路地下管线的改造和增设,协调管线部门统筹建设计划,同一路段尽可能同步开工建设,争取同类管线不再重复开挖道路。
(四)立足工作实际,落实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挖掘计划信息共享机制。市城管执法局定期牵头召开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机制联席会议,严密组织道路挖掘信息申报和计划公示共享,优化道路挖掘施工时序。2026年以来,牵头召开机制联席会议及各类协调会议13次,统筹市区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网络单位21家,公示占用挖掘计划信息149条。严格执行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审批时进一步细化施工路段、施工内容、施工时限等,严禁未纳入计划、无紧急抢险需求的道路开挖作业。今年以来,共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75宗,统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12件,对4个路由不清、统筹不合理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
二是有效推进市政项目建设施工统筹。在政协委员的建议下,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对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实施了有效统筹。1.对供水、供电、供气等三家公司申请挖掘麻章区西城快线敷设地下管线的建设项目,通过联动政协委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多次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优化挖掘道路点位,有效实现了挖掘施工统筹,取得了“一次道路挖掘,三个市政工程同步进场施工”的良好效果;2.对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挖掘湛阳路与椹川大道中交叉口敷设警用监控电线的建设项目,积极与交警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统筹优化路口建设方案,避免日后路口交通优化产生的道路重复挖掘;3.对湛江供电局申请在机场路铁路跨线桥东侧环网柜挖掘道路和跨桥敷设电缆的建设项目,统筹供电部门考虑高铁新城片区日益增加的用电需求,协调施工单位重新设计路由,避免日后因用电负荷增加而重复挖掘道路。4.对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申请在市区多段主要城市道路顶管建设供电专线项目,协调两级供电部门优化建设方案,促成使用现有的电缆通道,减少顶管道路约300米,最大限度减少道路开挖。
7月16日,市城管执法局还牵头召开2026年市区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市区道路挖掘统筹管理现状和批后监管情况,认真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谋划提升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水平的措施。
(五)强化施工质量监管,提升挖掘道路恢复质量
一是加强统筹施工现场调研检查。邀请政协委员到统筹后的西城快线和绿华路等多个施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推进项目施工。现场调研时,根据政协委员“要总结经验,以该成功案例为切入点,加强其他路段的施工统筹和质量管控”意见,梳理近期的挖掘申请和审批的在建项目,督促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质量管控,严格落实道路恢复标准。建立了由业主、施工、管理三方联动的快速反应处置工作群,全程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督导,成立工作组对市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市区城市充电桩建设等多个重大、敏感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向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线管理单位发出问题通报1期,向施工单位发出督办整改函30多件,全面规范挖掘道路施工秩序。
二是严格恢复道路施工质量管控。落实“最短工期”承诺与“最严恢复”标准,最大限度缩短占用挖掘道路施工期限,落实管线工程、路面恢复“双验收”机制。施工完毕后第一时间按要求修复开挖路面,实行道路修复最低年限的质保期措施。抓好审批现场联动勘查、批后监管、道路恢复验收等环节监管,压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提升施工质量,推动道路功能与景观双升级。一年来,有效维护公园小绿地、道路工作井和人行道缺损区域100多处。特别是对下穿广湛高铁地下空间预留节点工程涉及的占用三帆环岛广场恢复工作中,全力协调对广场进行了全方位景观修复,优化广场周边配置及交通流线。
此外,还根据政协委员反映的海北路海田公园附近等多个路段存在影响道路通行、路面污损等10个问题,组织责任单位迅速进行了整改。
(六)规范市政工程现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扰民问题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落实政协委员提出的“强化许可告知”的建议要求,实行“一项目一许可,无方案不审批”管理措施,在行政许可环节提出标准化设置现场围挡的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国标要求设置围挡,张贴公益宣传广告、安全警示、项目信息公示牌,提升了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施工信息告知措施,按政协委员的建议督促施工单位拓展信息公示渠道,在市区广湛路口等多个施工现场增加安装了一批电子显示屏,在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等小程序上推送施工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是落实施工现场专项交通疏导。市交管支队指导施工单位制定专项交通疏导方案,合理设置绕行标识、临时通道。2025年以来,共审批占道施工项目25个,涉及道路49条。针对近期检查发现个别施工现场“交通协管员不到位、管事率低”的问题,督促施工方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在高峰期间增设交通疏导员。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牌、导向牌、限速牌、夜间爆闪灯,施工区域划分人车分流通道。还对“麻章区金康路、瑞云路等路段未及时设置标志牌”和“军民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新旧标线重叠混淆”的问题,发函督促整改。
三是强化作业过程安全文明可控。严格做好施工区域地下管线保护,严禁机械野蛮施工。地下管线埋管覆土前,要求道路管理单位到现场检查管线,确保接入管线位置、埋深符合规范。严格管控施工过程扬尘噪声,禁止白天高噪声施工,夜间规范降噪,夜间施工设置警示灯、反光标识。今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实施市区“宁静”行动,聚焦噪声扰民问题集中攻坚,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检测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达94.5%,较去年同期提升2.3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达80.4%,同比提升6.1个百分点。
(七)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城市道路协同共管
一是持续加大施工路段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市住建局对建筑工地开展市级专项检查9次,检查工地112个,发现和督促整改建筑围挡问题80余,扬尘污染问题60余处;市交管支队严查违规占道、车辆乱停问题,巡查占道施工现场980余次,要求施工单位整改770余次,发送整改意见函12份,召开约谈会8次,规范占道施工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创新巡查手段,把无人机巡航与AI智能算法融入城市治理全链条,通过市区部署的8座无人机场,对主城区进行全覆盖巡查,精准识别占道经营、违法搭建等问题,今年以来无人机巡查发现涉及占道施工问题23个、占道经营问题2127个。
二是持续加强施工路段行政执法。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核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许可的落实情况,全面管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事项,坚决查处违规占道、破坏市容行为。按政协委员“严厉打击未批先挖、超范围挖、围而不建等违法行为”的建议,城管执法局近期开展执法检查600多次,出动人员1746人次,责令整改乱挖掘城市道路问题69个,移交破坏城市道路问题线索2起,立案查处1起。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做好《机制》宣贯,细化创新协同管理机制措施,提升统筹工作效率。城市道路挖掘实行计划管理,由管线主管部门依职责统筹汇总各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占用挖掘道路年度计划,将同一路段的各类道路挖掘项目予以归并,按期向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申报。落实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审议城市道路挖掘计划及统筹协调道路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形成年度挖掘计划并公示,公示后严格执行并定期复盘。
二是进一步强化管线规划和建设工作统筹。督促管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管线专业规划,并与道路建设单位进行结合,争取做到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还应考虑城市道路工程周边地区对管线需求的合理预期,提前敷设道路范围内的连接管线。职能部门在出具道路建设规划条件时,同步下达管线规划条件给相关管线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时,根据相关规划及沿线周边地块未来发展需求,严格审核把关管线工程,落实规划的核实验收。
三是推动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合力。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加强地下管线规划核实验收和批后监管验收,形成发现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多环节、多措施全过程跟踪落实,最大限度优化利用地下有限空间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全过程监管,理顺各级执法机制,形成快速响应查处机制。对乱开挖道路违法行为要严厉执法,坚决制止无证开挖和超范围、超时限的施工行为。对督办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统筹谋划地下管线预留工程配套资金。建议市政府统筹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理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的建设主体、管线建设经费的出资模式,在市政道路建设时落实管线预留的工程配套资金。根据“谁收益,谁出资”原则,明确和规范管线使用费用协议,由涉及地下管线需求的建设单位返还市财政局,由市政道路建设单位一并同步建设。此外,道路挖掘申请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后应回填至道路基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路面修复。道路挖掘工程路面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是统筹市区地下管线的外线接入工程。督促水、电、气、通讯等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审核外线接入工程方案,统筹申请挖掘审批,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对已由开发商实施的统建小区供电外线接入工程,督促供电部门在验收移交条件时将道路恢复纳入其中。道路开挖未经市城管执法局验收通过的,供电部门不得办理供电事宜,验收通过后,供电部门通电即接收外线工程维护管理。
六是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升级管理系统平台,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监督,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清晰全面的数据资料和技术支撑。进一步优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提高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提升城市安全的韧性,助推实现城市道路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九三学社湛江市委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0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姿新,31953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