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能级的建设》(第20260260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质金沙湾片区,擦亮滨海城市名片的建议
湛江市立足城在海中、海在城中和“一湾两岸”的城市特色,强统筹、严管控、重修复、提质效,聚力推进金沙湾综合治理,以系统化、全链条、常态化举措推动金沙湾片区品质蝶变,形成“昼观碧海金沙、夜赏璀璨灯火”城市名片,推动金沙湾作为“城市会客厅”的功能提升。
1.提升金沙湾景观品质。湛江市以金沙湾为载体提升中心城区品质,实施金沙湾沿线景观品质提升工程,安装6000余套LED灯具,亮化核心楼宇;完善环卫设施,配齐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海域打捞及救生救援等设施人员,实行24小时全覆盖保洁和网格化管理,保障环境卫生;依托湿地、步道、长廊,打造市民慢跑、散步、健身、休闲的核心空间,让群众在家门口乐享生态红利。下一步湛江市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风貌提升工作,结合金沙湾海岸线资源,推进“生态+旅游+科普+体育”融合发展,提高知名度。
2.优化停车设施布局。湛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2023年制定了《湛江市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工作方案》,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印发了《湛江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从规划层面完善停车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项目和公共活动空间停车位配建指标。针对金沙湾片区“停车难”问题,片区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停车位配建要求,确保新建建筑停车需求;在老旧小区、公共空间改造时,通过内部空间优化、外部资源共享,增补停车泊位;通过《湛江市辖区新增停车泊位有偿使用项目》,充分考虑片区道路条件,在海洋路、海光路等支路合理施划路内停车泊位,纳入“湛江智慧停车”平台,提供泊位查询、错时共享等停车便民服务。下一步,将深化“错时共享”机制,鼓励体育中心、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夜间有偿开放、住宅小区安全共享,多渠道扩容停车资源供给;探索实行差异化收费,根据市区不同区域、位置、时段停车供需和停车资源占比状况,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供需缺口大区域高于其他区域”的原则实行差异化收费,合理调整停车成本,提高路内车位周转率,引导车主更多地使用路外停车设施,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管理体系,提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3.推进防浪堤地砖修缮。为提升金沙湾景区市民游客的游玩体验与安全保障,今年已完成劳丽诗广场前方防浪堤破损、不平整地砖的翻新修复,目前整体观感良好。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做到破损凹陷及时修复。待资金保障到位后,再实施整体提质改造。
4.实施防撞墩景观化改造。针对大型水泥防撞墩问题,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现场摸排与安全论证,科学确定景观化防冲撞设施的选型与布设点位。为加快见效,在全面改造落地前,将先行探索“微改造”模式对现有墩体进行美化。后续按既定方案分步推进旧墩拆除与新设施安装,在保障人车通行安全的同时,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二、关于巩固创文巩卫成果,实现市容秩序精细管控的建议
湛江市按照“统一规划、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积极推动市区流动设摊经营规范化管理,从源头破解无序摆卖、占道经营、扰民扰序等治理难题,聚焦精细化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1.规范摊贩管理方面:一是高位推动,构建“联合督导+协同执法”工作格局。强化统筹部署,健全巡查体系。创新建立机关领导带班、机关人员常态化下沉一线巡查机制,推行“脚步丈量城市工作法”,搭建“日常巡查夯实基础、重大活动保障重点、攻坚整治破解难题”三位一体巡查体系。依托“一委一办一平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管委办公室、城市运行服务管理平台),动态更新每日任务清单、每月通报问题整改成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层层传导整改压力,推动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落地见效。二是规范流动摊档经营秩序。印发《占道流动摊点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及《广州湾大道海洋路交通灯-92053部队北侧段流动摊档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流动摊档实施规范管理经营秩序。在金沙湾、赤坎老街等重点区域周边,按照“便民不扰民、规范不混乱”的原则,合理设置一批便民疏导区。推行“一证一牌一档”管理,明确经营标准、时段和责任,并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引导流动摊贩入室入市、规范经营。
2.强化协同共治方面:建立由城管、市场监管、公安、街道等多部门参与的市容环境联合治理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积极探索运用无人机巡检、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控。
3.坚持疏堵结合方面:倡导“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并尝试发动摊主成立自治组织,参与周边环境清理和秩序维护,共同营造既有“烟火气”又有“文明味”的城市环境。
三、关于规范地下管网改造,根治“拉链路”顽疾的建议
为规范地下管网改造,根治“拉链路”顽疾等问题,我市出台《湛江市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试行)》,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线单位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区道路年度挖掘计划,严格落实“同一路段、一次开挖、同步施工、统一修复”原则,从四个环节强化全流程管理。
1.强化规划统筹,严控年度开挖计划。发挥市城管委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作用,落实常态化会议制度,统筹整合同一路段、同一时段的地下管线建设任务,推动同步施工、“一次开挖、多事同办”,杜绝重复开挖。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保护期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从源头强化计划管控。
2.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挖掘许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对未纳入年度计划且无正当理由、处于道路保护期且无政府批准文件、不符合城市规划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或信用不良、交通组织方案不合理无法保障通行安全等情形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强化审批源头把关。
3.强化过程监管,规范现场作业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公示与围挡管理要求,严禁超范围占道围挡,主干道、繁华路段优先采用通透式围挡,减少视觉影响。严控施工工期与作业时长,审批环节明确最短施工工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压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施工现场裸土全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4.严格质量管控,健全验收运维机制。明确道路修复标准与质保要求,严格按照市政道路施工技术规范实施修复,确保修复后路面平整、无裂缝、无沉降、无积水,与原路面衔接平顺。规范验收流程,施工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城管部门申请现场验收。定期对修复路段开展复查,重点排查裂缝、沉降、积水等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修复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实现闭环整改。对不按规范及许可要求施工的企业,依法依规纳入信用平台管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秋宇,31950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