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章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市政工程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机制的建议》(第20260249号)提案收悉。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提案中指出的信息不畅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以及霞山鼎盛路口路段反复开挖等典型案例,切中了我市市政工程管理中的痛点与堵点,所提的三方面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在市政工程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机制方面的工作成效
你们提出的建设统一发布门户网站,推行市政工程“事前公示、事中报告、事后公告”的建议,与我局推进市政工程信息公开的工作思路高度一致。
我局牵头编制的年度市政建设计划经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2024年7月我局牵头编制印发了《湛江市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试行)》,作为机制牵头单位定期召开市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机制联席会议,审议年度道路挖掘计划,2025-2026年道路挖掘计划均通过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群众可以查询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项目概况、实施时间等关键信息。
我局在审批海滨大道与乐山路节点工程、中心城区雨水管网升级改造以及近日准备施工的椹川大道中供水管网改造等涉及占用、挖掘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的项目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信息告知措施。均要求业主单位在施工前将施工信息通过湛江发布、湛江云媒等权威平台告知市民,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在许可证明确标准化设置现场围挡设置要求,并要求现场张贴项目名称、工期安排、施工单位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交通疏导方案、投诉渠道的公示牌,提升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政协委员的建议,我局督促施工单位拓展信息公示渠道,近期在文明东路等多个施工现场增加安装了7块LED显示屏,公示施工基本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在重点项目前期阶段,坚持做到“问计于民、转化于民”。人民大道三帆广场是否保留、中心城区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市区新建3座人行天桥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通过线上征集市民意见,举办线下交流会,邀请部分市民代表与项目设计团队开展现场交流,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并纳入优秀建议优化方案。
二、近年在强化统筹协调道路挖掘管理、从源头减少工程扰民与资源浪费的工作成效
你们提出建立“道路挖掘计划联合审批”制度和实行“新建道路开挖保护期”管理的建议,我局正在在积极推进中。
(一)认真落实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近年共牵头召开机制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会议和区域协调工作会议10次,统筹市区供水、供电、供气和通讯网络等21家成员单位对施工时序、管线布局和建设需求进行统筹安排,推动实现“一次挖掘施工、多个地下管线同步建设”。推进海滨大道、静宁路等12条路由相同路段的挖掘计划同步施工,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道路反复开挖。特别是在政协委员的建议下,通过多次组织湛江供电局、广东电网、湛江新奥燃气、粤海水务等建设单位对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在麻章区西城快线挖掘道路保障锦绣山海交楼及省实高中部供电施工进行施工统筹,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对市高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在湛阳路与椹川大道中交叉口挖掘道路申请,为免日后因路口交通优化重复挖掘,经与交警部门沟通,督促申请人重新统筹优化方案;湛江供电局为解决岭师附中高铁新城分校的用电问题,申请从机场路铁路跨线桥东侧人行道现有环网柜挖掘道路和跨桥敷设两孔10KKV电缆。我局结合现场情况,考虑到高铁新城片区用电需求,经与申请单位反复研究,通过重新设计路由统筹解决了学校及该片区今后用电问题,尽最大限度避免重复挖掘道路。
(二)建立“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8月调整市城管委工作机制及成员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市城管办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运转,严格落实联席会议、任务清单、巡查督办三项核心机制,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转。2026年4月再次优化市城管委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由47个增至52个,同步增设湛江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统筹推进全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2026年以来,市城管委领导主持召开会议3次,市城管办组织召开会议7次。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发函督促推进滞后的重难点问题,巡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估重要依据。2026年以来,累计印发问题交办函22份。
(三)严格执行新建道路开挖保护期管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我局在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该规定,对现状道路地下管线的改造和增设,协调统筹管线部门建设计划,同一路段尽可能同步开工建设,力争同类管线不再重复开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需经共享机制专题会议研究。近年来,我局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维护公园小绿地、道路工作井和人行道缺损区域100多处。特别是在下穿广湛高铁地下空间预留节点工程项目建设而占用三帆环岛广场的恢复工作中,坚持高标准、整体性原则对广场进行全方位景观修复与提升,并协调优化广场周边环境、照明系统、绿化配置及交通流线,全力保护城市重要地标。
三、近年在引入社会监督、构建共建共治网络方面的工作成效
对市政工程施工情况积极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城市道路协同共管。一是持续加大施工现场交通巡查。重点核查施工交通导改、警示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严查违规占道、车辆乱停等问题,保障道路通行秩序。2025年以来,市交管支队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巡查占道施工现场980余次,口头要求施工单位整改770余次,发送整改意见函12份,召开约谈会8次,有效规范了占道施工行为。针对霞山区百蓬路等施工进展偏慢、围而不动的问题,多次约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及时恢复交通安全设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持续加强施工现场行政检查。紧盯人民大道、海滨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金沙湾广场、万达广场等重点商圈,市区各大公园以及校园、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强化夜间及节假日的动态巡查。我局牵头核查施工许可落实情况,有效管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事项,坚决查处违规占道、破坏市容行为。今年以来,牵头开展市容秩序日常巡查4342次、专项巡查(检查)210次、专项任务77个。城管执法和交警部门加强行政检查,开展涉及市区道路“无证开挖、乱开挖”“无证占用、超期限占用”等问题的行政检查594次,出动人员1746人次,印发问题交办函22份。责令整改乱挖掘城市道路问题69个,移交破坏城市道路问题线索2起,立案查处1起。
统筹推进“净畅”行动宣传工作,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构建“市民-平台-部门”联动治理模式,依托数字城管系统“湛江随手拍”便民功能和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的日常巡查,通过搭建“市民上报、平台派单、部门处置”闭环治理机制。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引导鼓励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社会氛围。近两年,通过多种途径共发现不文明施工、围挡影响通行等涉及市政施工领域问题953件,均及时派单交办给相关单位,得到有效处置。
从2026年1月开始,我局试行无人机巡航与AI智能算法深度融入城市治理。在霞山、坡头、赤坎、麻章等核心区域部署了8座无人机场,实现主城区约95.43平方公里全域覆盖。截至2026年8月,无人机累计飞行6595架次、总飞行里程达52976.9公里,月度发现量从2025年12月的347条跃升至今年8 月的1573条,增幅353.1%。精准识别占道影响交通、违法搭建、井盖破损、河道污染等28类高频问题,成为发现城市问题、支撑精准治理的新兴力量。从过去地面跑、人工查,到现在空中巡、智能判、快速处,巡查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一)严格落实管网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工作
在市政工程项目中,落实提案“事前公示、事中报告、事后公告”的信息公开要求。督导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前必须在“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湛江发布”等权威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施工信息。同时在施工现场通过张贴告示牌或者LED屏幕公示项目关键信息,完工后告示撤场情况。将信息公开义务履行情况纳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信用考核体系,对屡次违反规定的单位依法采取约谈、通报、限制参与新项目投标等措施。助力根治“拉链马路”、围而缓建、施工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共同推动我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透明化,助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依托信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企业常态化监管
市住建局已制定《湛江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了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管理平台,将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E级即为“黑名单”。下步我局将与市住建局共同探讨研究,充分运用该信用管理平台完善建筑业以及市政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拖延工期、违规作业、信息公开不落实、投诉集中且经核实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扣分,季度发布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列入E级的企业依法限制其参与新项目投标以及申请道路挖掘施工项目。
(三)进一步强化管线规划和建设工作统筹
充分发挥湛江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职能,落实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审议汇总各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占用挖掘道路年度计划及统筹协调道路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同一路段的各类道路挖掘项目按照“能并则并、能延则延”的原则,争取做到管线与城市道路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同步考虑城市道路工程周边地区对管线需求的合理预期,提前敷设道路范围内的连接管线,尽最大努力将道路重复开挖率降至最低。
严格落实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的要求。目前,广东省住建厅已组织编制《广东省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新建道路5年内禁挖等要求。《规定》出台后,通过对审批现场的联动勘查、批后监管督导、道路恢复验收等环节的审核把关,将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提升施工质量,推动道路功能与景观双升级。
(四)多措并举,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以日常巡查督导为重要抓手,依托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继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精准派单、高效处置、协调联动、综合评价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年度任务落实情况专项巡查,精准排查各项工作推进短板与突出问题。对发现问题逐项梳理分类、即时交办至各责任单位,督促限期整改落实、闭环销号,切实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年度部署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探索在现有信息采集体系基础上,针对辖区内重大市政项目,由各街道牵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责任心强的市民代表、沿街商户、社区工作者担任“市民监督员”,赋予其凭证进入施工便道监督、对不文明施工行为现场取证并直接向监管部门反映的权力,相关部门需在约定时限内迅速予以回应的机制。
以科技为依托,扩大无人机巡查覆盖范围。在主城区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向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县(市)区域延伸。加密重点区域和问题频发区域的巡查频次,让自动巡检航线覆盖更多区域,从全覆盖迈向高频次、无死角,利用“空中天眼”更好地守护城市安全。
对于主要交通节点改造、主干道景观提升等事关长远的民生重大工程,在规划立项阶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举行公开听证会或论证会,邀请专家、受影响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充分发表意见,并将听证报告作为项目决策的必备附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市政工程管理事关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和市民切身利益。我局将全面吸纳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和管线单位,进一步加强规划统筹,完善联合审查机制,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健全长效约束制度,持续压减道路重复开挖现象,努力把施工对群众出行和城市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