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怡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湛江市城市综合治理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城市治理短板弱项,以精细化、标准化、智慧化为抓手,系统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夯实治理支撑。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逐项研究落实,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实施交通精细化提升工程,筑牢畅通有序出行保障
(一)规范道路交通设施与停车管理
一是强化道路设施排查与执法管控。市公安局联合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疏港公路、湛江大道等新建改造道路开展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排查,整改标识缺失、夜间可视性差等问题,完善路灯、反光标识等配套设施;规范道路施工交通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路段通行安全。聚焦金沙湾、经开区等重点片区,加密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布设,常态化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市区已设置38套违停抓拍电子警察,累计查处机动车违停3万余起。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道路标志标线规范化排查整改,统一设置标准。加强楼盘配建道路交通设施验收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完善交通监控、夜间反光标识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违法停车,尤其是金沙湾片区。同时,加密重点路段监控抓拍设备,实行全天候自动抓拍,全面提升执法管控效能与震慑力。
二是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1月,市政府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23〕4号),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9家单位建立市级城市停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全市停车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运营监管、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智慧建设等方面明确职责分工,着力破解“停车难”突出问题。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充分征求各区及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完成《湛江市辖区新增停车泊位有偿使用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湛江市辖区新增停车泊位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为停车资源规范利用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多渠道扩容停车资源供给。坚持深挖潜力、多元供给,多措并举整合盘活停车资源。其一,利用公共空间增建公共停车场。湛江交投城市停车服务经营有限公司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依托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及闲置地块建设停车设施,建成赤坎体育场地下停车场(838个泊位)、九二一路立体机械停车楼、体育北路临时停车场等项目,有效补充区域公共停车位。其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补车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停车设施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通过内部空间优化、外部资源共享,累计新增标准化停车位1823个,规范序化停车位2058个;出台《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秩序的通告》,建立“租售并举”机制,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盘活闲置资源。其三,规范路内停车泊位管理。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实施市辖区一期市政道路路内停车位智慧化提质增效项目,项目拟在市辖区新增公共停车位泊位共15209个,其中路内车位14500个;同步对现有路内停车泊位全面摸排核查,优化调整泊位设置,对不符合通行安全要求、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功能的泊位及时清除取缔,恢复道路通行功能。
四是推进智慧停车体系建设。湛江交投城市停车服务经营有限公司建成“湛江智慧停车”平台,提供泊位查询、错时共享等便民服务。下一步,我市将整合机关、商业、小区等各类停车场数据,构建市区统一停车信息资源池,实现全市停车管理智能化、信息公开化、泊位编码化,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停车数据支撑;深化“错时共享”机制,鼓励公共建筑夜间有偿开放、住宅小区安全共享,提升泊位使用效率;支持配套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扩大有偿停车位供给,重点缓解学校、医院、商圈等区域停车矛盾。
您反馈的两处路灯问题均已落实处置:东海岛疏港大道全线17.386公里智慧路灯系统建设,已完成东海岛文参村至调逻村8公里路灯建设,剩下部分计划8月底完成;湛江大道相关路段因湛江北站建设施工拆除部分路灯设施导致照明中断,已于3月中旬修复完毕,恢复正常亮灯。
(二)强化外来车辆服务与秩序管控
针对冬季外来过冬车辆集中通行特点,市公安局通过高速公路显示屏发布出行提示,强化路面疏导与停车指引,保障重点时段道路畅通有序。
针对2026年春节前后市区公园房车集中停放、部分存在不文明停车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管理。一是强化现场巡查劝导。督促公园管理单位成立专项巡查组,实行“早7时至晚10时”全天候巡查机制,对不文明停车车主逐一劝导,明确公共空间使用规范,引导立行立改。二是优化环境配套保障。组织保洁力量对房车集中区域开展专项清洁,在易聚集区域增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引导车主规范处置废弃物。三是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在公园入口及停车场显著位置张贴文明停放温馨提示,严禁跨线占位、长期占位等行为,安排专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保障公共车位高效利用。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督促各公园管理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细化安全防范与服务保障措施,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市公安局将按照您的建议,认真学习研究广州对外地号牌车辆工作日进入主城区实行小程序预约备案做法,摸排外地车流通行规律,将差异化预约通行管理纳入中长期交通治理课题,同步加强错峰出行宣传引导,持续优化外来车辆出行服务。同时,将根据车辆通行数据,进一步摸清节假日进出城、金沙湾、霞山国贸车流特点,动态优化信号灯配时,缓解片区拥堵。同时把交通信号灯AI配时纳入交通大脑项目,进一步科学优化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不断提升通行效率。
(三)严格道路开挖修复全流程监管
为破解道路反复开挖、修复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市出台《湛江市城市道路挖掘计划提前共享机制(试行)》,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线单位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市区道路年度挖掘计划,严格落实“同一路段、一次开挖、同步施工、统一修复”原则,从四个环节强化全流程管理。
1.强化规划统筹,严控年度开挖计划。发挥市城管委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作用,落实常态化会议制度,统筹整合同一路段、同一时段的地下管线建设任务,推动同步施工、“一次开挖、多事同办”,杜绝重复开挖。严格执行城市道路保护期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内,原则上不得开挖,从源头强化计划管控。
2.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挖掘许可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对未纳入年度计划且无正当理由、处于道路保护期且无政府批准文件、不符合城市规划及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或信用不良、交通组织方案不合理无法保障通行安全等情形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强化审批源头把关。
3.强化过程监管,规范现场作业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公示与围挡管理要求,严禁超范围占道围挡,主干道、繁华路段优先采用通透式围挡,减少视觉影响。严控施工工期与作业时长,审批环节明确最短施工工期,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无故拖延。压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落实防尘、降噪措施,施工现场裸土全覆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4.严格质量管控,健全验收运维机制。明确道路修复标准与质保要求,严格按照市政道路施工技术规范实施修复,确保修复后路面平整、无裂缝、无沉降、无积水,与原路面衔接平顺。规范验收流程,施工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城管部门申请现场验收。定期对修复路段开展复查,重点排查裂缝、沉降、积水等问题。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的修复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实现闭环整改。对不按规范及许可要求施工的企业,依法依规纳入信用平台管理。
二、实施环境品质化提质工程,擦亮滨海生态宜居底色
(一)深化垃圾处置全链条治理
一是规范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与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湛江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办法》(湛府规〔2025〕8号)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将独立占地、面向公众开放服务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明确纳入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范围统筹管控。市城管执法局结合创文巩卫工作要求,指导各区优化生活垃圾收集点布局,补齐转运设施短板,完善区域收集体系。
二是推进建筑垃圾存量整治。2025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违法倾倒存量建筑垃圾清理行动,共排查发现存量点位275个,对发现的问题点位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销号推进整治。目前275个存量建筑垃圾点位已全部整治完成,共清理建筑垃圾约10.68万吨。2026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办理违法倾倒垃圾案件42宗,罚款19.235万元,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三是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监管体系。市、区两级均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市分类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作评估,各地同步建立日常巡查督导机制,推动分类工作落地。目前我市正推进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建设,预计2026年8月试运行,逐步将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控,提升违规行为溯源及查处效率。
关于您提出组建“城管+社区+权属单位(物业)”三方巡查队的建议,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管理进社区、融入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我省正推进宣传、服务、管理、执法“四进”社区工作,我市将根据上级正式文件要求,稳步推动城市管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二)推进海湾大桥风貌提升
2025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中心城区风貌提升工作,印发《湛江市中心城区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完成海湾大桥底下海豚湾升级改造并投入运营,打造成为滨海网红打卡点。针对海湾大桥下违法建设问题,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桥底征地范围内房屋及乱搭乱建专项拆除行动,2024年10月8日至今,历时610天,工作队出动80人次,拆除1390.46平方米,2026年5月9日已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将实施场地硬底化及配套建设。市城管执法局督促中澳友谊公园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巡查保洁,由专职人员维护市容秩序,联合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定期开展市容环境清理整治,成效良好。
2026年,我市将实施海滨大道改造工程,全面整治路面不平整、设施老化等问题,统筹推进道路功能提升与沿线景观优化,改善通行条件与城市风貌。同时,经开区加快西海岸公园建设,提升霞海导标(灯塔)景观形象;坡头区联合湛旅集团推进军博园周边避风塘、沙滩的管理与开发,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提升旅游吸引力。
三、实施政务标准化升级工程,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供给
(一)车驾管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市公安局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推行便捷化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办、一证办、一窗办、同城通办”,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累计解决群众诉求501宗;推出“周末办”“午间办”延时服务,推进新车上牌“一件事”改革,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上线下联动,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与满意度。目前,公安互联网服务平台用户突破334万,高频业务网办率达80%以上;新车预查验已协同13家车企推广,服务覆盖持续扩大。二是加快推进车管分所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当前办公场地建成年代久远、配套设施老化陈旧,受硬件条件制约,业务办理流程、办事体验有待提升。针对场地硬件短板,攻坚克难多措并举优化服务举措,全力改善群众办事体验感。
(二)严打车驾管领域非法中介。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非法中介打击整治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常态化核查信访投诉线索,随机回访考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摸排欺诈群众问题线索;会同纪检监察、信访、刑侦、治安、法制、网安等多部门,构建预警、监管、研判、核查、移交、侦办“多位一体”闭环治理体系,严查严处典型案件。2026年以来,多部门联合侦办“3・30”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贩卖电动车假牌案件。截至目前,共刑拘32人,打造制贩窝点5个、销售点7个,扣押假车牌1126套,查扣、冻结资金3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交通管理环境。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交通精细化整治,优化通行秩序。迭代升级车驾管网上服务平台,拓展全程网办事项,推广24小时自助车管所,推动业务向基层中队、政务服务中心延伸,为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推进车管分所场地改造建设,从硬件层面解决现有环境落后问题,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畅通违法举报渠道,保持打击非法中介高压态势,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健全长效化保障机制,夯实城市治理工作根基
(一)强化组织统筹保障。2023年8月,我市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成员组成,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主任,市城管办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运转。2026年4月再次优化市城管委组织机构,成员单位由47个增至52个,同步增设湛江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协调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初步形成“组织指挥统一、层级分工明确、部门联动协同、全域覆盖到位”的城市治理格局。市城管办构建日常管理常态巡查、重大活动专线巡查、典型问题攻坚巡查“三位一体”巡查交办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累计牵头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36次,排查整改各类事项3355项,圆满保障了巴斯夫项目投产等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
(二)强化多元资金保障。在中心城区风貌提升工作中,各区、各部门通过利用上级资金、专项债、市场化融资、央企助力及军地共建等多元方式,破解了赤坎示范带、坡头街心公园、广州湾情侣码头、霞山文明北一路等项目的资金难题,保障项目落地实施。下一步,将加大财政支持与融资力度,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三)深化宣传引导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依托南方日报、南方+、湛江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多渠道宣传解读城市治理政策法规,常态化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紧扣市社会工作部七项专项行动部署,组织开展城市“净、畅、宁”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强化作风效能建设,由局作风办(督察科)牵头制定《作风效能建设评价方案》《个人作风绩效评价方案》,对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开展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部门评先评优、干部考核挂钩。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局机关一线巡查等渠道,建立问题闭环处置机制,每月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进展专报市领导。根据2025年《湛江市县(市、区)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市级仅保留“生活垃圾分类提档增效目标完成率”1项考核指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城市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李春林,经办人:张辉,联系电话:15876393007)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