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湛江海滨公园西南角建设景观式停车楼的建议》(第20250300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利用湛江海滨公园西南角建设景观式停车楼的建议,经我局研究,建议另行选址。主要原因如下。
一、湛江市海滨公园总面积31.31公顷,其中绿地面积22.7公顷。依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公园配建地面停车位指标”,海滨公园可以配置小客车停车位个数的上限为113个(22.7公顷×5个/公顷计算)。经统计,公园内现有的北门20+停车场、海滨游泳场门前停车场、芒果地停车场三个停车场的车位数量,地面停车位个数达110个,已接近可配置地面停车位的上限。
二、海滨公园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总面积23001㎡(含海滨游泳场15000㎡),包括游乐建筑1902㎡、西海岸西餐厅2062㎡、士多店51㎡、帝豪歌剧院2390㎡、今晚8点主题建筑1596㎡、南区八角楼115㎡。依据《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海滨公园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面积上限是9080㎡(绿地面积227000㎡×4%计算),现有的游憩建筑和服务建筑面积已达上限,不适宜配建游憩、服务型设施。
三、根据《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旧址和法军指挥部旧址文物保护规划》,海滨公园东南角纳入一类建设控制地带。按照规划要求,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区域内新建的建构筑物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且应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相协调。该区域内海滨公园范围的用地性质不得改变,保持为公共绿地。
综上,建议结合该片区的开发利用,另行选址建设立体停车场。同时,我局将做好与市旅控集团沟通,利用该集团建设的海鲜美食之都地下停车场,逐步解决海滨公园停车问题。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