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园姓“公”,市区停车场收费应体现公益性的建议(第20240207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路委员对湛江市区各大公园停车收费存在问题提出的宝贵建议。公共停车场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管理和收费标准确实应兼顾公平和公益。我们的目标是在满足市民停车需求的同时,既要增加财政的收入,也要考虑到市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停车场服务的普遍可访问性和可接受性。
为此,我们将重新审视现有停车场收费政策,结合路委员的宝贵建议,并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优化定价机制。目前各公园停车场收费标准符合《湛江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局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繁忙程度、停车需求等因素,制定更加合理、透明的公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以确保公园停车场的使用率和市民的停车成本达到最佳平衡。同时也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布停车场收费细则、承包主体相关信息等。
二、推广优惠政策。“公园停车场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以上收费”的现行标准,符合《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第四点“明确停车设施收费减免政策”,将继续保留。下一步我们将考虑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夜间停车优惠、长期停车优惠等,以减轻市民的停车负担。
三、加强监管。我们将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的监管力度,防止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确保停车场收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并严禁承包主体商业宣传等。
四、公园停车场设置服务驿站。目前各个公园已设有志愿者服务站,基本满足公园游客实际需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公园停车场服务驿站规划建设,在符合相关规范,兼顾安全且不影响公园景观的前提下设置公园停车场服务驿站。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的停车场收费政策将更好地体现公益性,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