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完善市区主要道路林荫道的建议
分 类:市政建设-城市管理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李志锋(共1名)
办理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内 容:
湛江市2013年已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朝“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低碳发展示范市”也在规划和实施中,以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创生态园林城市的一个指标是:市区林荫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覆盖率必须达到90%。目前已有部分市区道路达到林荫道标准,2017年起又启动了市区多条道路林荫道的建设,主要是在人行道上补种1—2排甚至更多树冠和阴凉度高的树木,林荫道建设的成果正在巩固和扩大。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方面千方百计对道路两旁人行道实施补种树木,另一方面也存在不少道路两侧的商业建筑、学校、机关的门面和人行道绿化空白,一些新建成的住宅小区的门面及人行道绿化也存在不尽人意的状况。
表现如下:
1.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市区道路两侧的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机关等,或出于避免高大树木遮挡门面和广告,或出于高大树木妨碍门前停车,其门面和人行道大面积无树阴遮挡。炎热夏季,行人经过这些路段,暴晒难耐。
2.市区道路两侧新建筑的门面和人行道绿化验收标准,可能存在与林荫道建设要求相矛盾的条文。一些新建筑特别是新建的住宅小区,因建设需要毁坏了原有的人行道绿化,但工程竣工后没有恢复原有的人行道绿化,连同新建筑门面,只种上低矮、稀疏的观赏性灌木或铺草皮,但也顺利通过了主管部门的绿化验收。
3.部分市区道路两侧的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机关等,或许是经过主管部门许可,或许是擅自行为,在门面和人行道上划了停车线和停车位,使这些区域的绿化呈现空白状态,目前似乎也成了林荫道建设的禁区。
4.近年来市区已分批次启动人行道的升级改造,但由于管理工作缺乏统筹,施工单位只管按原样升级改造,对一些路段有条件补种树木的,没有及时预留种树的坑穴,造成绿化空白,甚至下次又对已升级的人行道再开挖补种树木,劳民伤财。
建议:
1.市区道路林荫道建设,需要有统筹的管理机构和建设标准,达到行政上协调和统一,避免各自为政、随心所欲。对市区道路进行逐条检查,对道路两侧的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机关等门面和人行道大面积光秃秃的情况,该补种树木的按林荫道建设标准进行树木补种。发动广大市民利用手机随手拍软件参与市区林荫道建设的建议和监督,营造全市共同参与林荫道建设的氛围。
2.规划管理部门,应该从源头上对一些不符合市区林荫道建设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与时俱进推进市区林荫道建设。避免出现这边开挖旧路进行补种树木,那边新建成的建筑物的门面和人行道又继续种低矮、稀疏的观赏性灌木或铺草皮。对道路两侧新建筑的门面和人行道,统一规范种上2排或以上树木,并规定树木的品种和树木胸径的最小值。
3.对在人行道上划了停车线和停车位而缺失绿化的行为进行彻底的检查,该纠正的要坚决纠正,确保在满足林荫道的建设和行人道上行人畅通的前提下,兼顾道路两侧的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机关等门面划停车线和停车位。
4.对市区内仍未实施人行道升级改造的道路,在进行升级改造前,先实施林荫道补种树木,避免反复开挖人行道。对补种的树木品种,应破除“一路一树”的限制,因地制宜,优先考虑遮荫效果好和抗台风能力强的树种,如法国枇杷、桃花心木、广州榕、垂叶榕和大叶相思、小叶榄仁、人面子和樟树等等。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梓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出入路段改造的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百蓬路东起湖光路,经新湖大道,西至森林公园, 长约 3.2 公里,宽约 24 米。百蓬路沿线有森林公园、远洋城、湛江市二十九中、百儒村、蓬莱村、南柳村等村庄、学 校、企业和景点,车流、人流密集,交通拥挤。特别是森林公园的旅游资源丰富、空气清新,是湛江市城区重要的“城市绿肺”,是游客、市民旅游休闲的好地方。但是作为进出森林公园的主要通道百蓬路,由于道路狭窄、交通拥挤,严重制约了森林公园的发展,同时也给沿线的企业、学校和村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很多不便。因此,尽快启动百蓬路的扩建工作已迫在眉睫。
二、湛江市城综局已将百蓬路(湖光路至森林公园门口)扩建工程列入2020年市政建设计划中由霞山区政府实施(根据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0〕95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0号文件精神,市政道路项目原则上下放各区负责实施)。目前,霞山区政府正在推进百蓬路(湖光路至森林公园门口)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但由于百蓬路正在进行修编,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暂未出台,修编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导致百蓬路扩建工程相关前期手续受阻。湛江市城综局将加大指导和帮扶力度,督促霞山区政府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且根据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情况和市财政资金,把百蓬路(湖光路至森林公园门口)扩建工程列入2021年市政建设计划中实施。
三、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2〕33 号文精神,湛江市城综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道路设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即“政企共建”。后根据市政府 2016 年11月对《关于“政企共建”市政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 批复精神,暂停了“政企共建”模式。目前,湛江信威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三旧”改造的模式出资配建远洋森林花园项目两条市政道路,并且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其中一条25米的规划路已经和湛江市城综局签订了监管协议,30 米的规划路(湛江信威投资有限公司只有15 米产权)正在跟霞山区签订监管协议。下一步,湛江市城综局将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更新局等职能部门研究,按照“三旧”改造、“规划捆绑”及“土地捆绑”等政策完善森林公园周边市政道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