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2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党(总)支部必修内容,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了《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任务分工,压实科室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协调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每半年专门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强化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优化权力运行。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的制度效用,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并发布权责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19项、行政处罚事项570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权责事项调整规范、及时、准确更新。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纳入“一窗办理”,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印发实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协同市交通局推行大件运输事项进行并联网上审批,推动大件运输“一件事”落地。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流程,简化生活垃圾处理费减免及年审流程。由民政部门定期提供市区低保人员名单,窗口直接办理减免,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动”。截至11月初,已为216名群众直接办理相关减免服务。积极推行容缺审批服务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项予以受理,并通过提前现场查看、指导资料报送等方式,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以来,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审查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增强对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审查人员专业水平,保障审查质量。二是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对2025年6月30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工作,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三是加大审查力度,对新起草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及经营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七)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夯实城市管理法治基础。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严格遵循立法程序,高质量完成《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和送审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市政府、市人大完成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审议工作。《湛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5年9月29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湛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于2025年11月17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八)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编制并公布《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政策解读等法定程序。在决策过程中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听取专业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审核把关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湛江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确保所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内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制定权限、程序与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提升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九)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及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截至11月20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宗。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三是发挥内设法制机构法律专业能力,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过程中,做好举证质证工作,妥善办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截至11月20日,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主要举措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与城市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效能,完成市级行政执法监督职权优化和“三定”方案的调整。积极配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指导乡镇(街道)实体化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力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强化对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指导监督,通过专项培训、实地督导等方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全年举办3次面向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执法部门的专项培训,推动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统筹推进涉企执法任务。一是对2023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未发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罚款、乱检查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湛江市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案件台账信息化管理,确保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规范使用,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程序规范可控。三是稳步推进“综合查一次”制度,系统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整合检查资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事权”,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三)加强法制审核。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均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处罚决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违法风险。认真做好报送市政府请示件的事先法律论证审查工作,以及招标文件、合同协议等资料的审查工作。截至11月20日,共审查招标文件、合同协议91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2份。
(四)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净靓”行动部署,牵头开展“六乱”集中整治攻坚,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7次,累计整治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问题3484宗次。持续治理违法建设,截至10月底已完成治理35.58万平方米,进度达88.9%,其中拆除违法建设22.82万平方米。加强联合执法,全年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联合住建、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整治85次、联合检查43次,共检查餐饮摊档125家,燃气点134个,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84处。
(五)深化普法宣传。牵头制定并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学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并结合“净靓”“净畅”行动部署年度普法宣传,深入社区、学校宣传《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文明行为;印发《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与复议诉讼实务》《行政处罚与自由裁量》2场普法专题培训,提升系统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加强“八五”普法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墙、LED屏、公园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激发群众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有待提高。随着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执法重心下移基层,镇街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压力陡增。相比原来城市管理方面执法,镇街综合执法对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专业技术要求更高,需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指导监督,推进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与质量。
(二)普法宣传的形式和力度尚需加强。当前普法形式相对单一,多以普法讲座、咨询台、宣传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墙、LED显示屏为主,存在创新不足、互动性弱、与群众沟通交流较少等短板,难以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兴趣,导致普法效果不够显著。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法培训与监督指导。持续强化执法培训与监督指导,组织专项行动,推动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文明执法。以县(市、区)执法队伍实际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形式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及时指导整改发现问题。优化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信息互通与执法联动,实时通报案件线索、查处进展、办理结果等,提高执法效能。
(二)推动普法教育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多样化普法方式,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优势,扩大普法覆盖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普法主题宣传活动中增设互动环节,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普法质效。
(三)强化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等合法性审核。严格依法审核,突出审核重点,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是否切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违规增设行政相对人义务、减损合法权益的规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等进行严格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专业作用,积极引导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治建设全过程。建立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的工作模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