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修改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组会和党组扩大会议制度;二是更新我局自行采购服务单位数据库、咨询单位和专家库;三是补充《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专业技术小组制度》,加强智库建设,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合法性及集体讨论决定审查机制;五是在原《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自行采购实施办法》基础上,2023年再次对采购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我局内部自行采购制度。
(二)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每半年专门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并多次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工程建设管理重大事项,均由有关领导小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形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先后4次组织专门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邀请法学专家来我局讲授法律知识。今年共举办了2次法律知识培训,进行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与中国法治进程》、劳动合同法条例讲解专题培训。
(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组织参加了市司法局举办的广东省司法厅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我局相关人员参加2023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将涉及我局工作相关的193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目录汇编。牵头草拟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送审稿)》;完成《湛江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的起草、审核及送审等工作,为我市树木保护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积极配合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修订的《湛江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示范创建工作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为我市古树名木及其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增加了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市民提供便利。行政许可事项均纳入“一窗办理”,同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部事项网上办理,可网办率达100%。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95%,承诺办结时限均不超过2个工作日。全部行政征收事项均支持网上支付,群众办事可实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
(七)重点加强信访、行政复议等监督反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30余宗,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91批次130余人次,办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9000余件,办结率为100%。全年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5宗,民事案件5宗,办结率100%。年内无行政诉讼案件。完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监督工作。
二、加强依法行政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分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内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共在我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600余条;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布平台上公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23项、行政处罚事项459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严格执行“双公示”制度,主动公开我局公告、公示、行政许可审批等信息398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40条,强制执行信息1条,行政征收160条;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审核行政处罚信息40条;指导各辖区城综部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规范案卷归档,加强执法监督,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执法纠纷案件。
(二)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完善了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2023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民事诉讼4宗(含撤诉1宗),坚持依法审核了局内部823份协议书和合同;回复省住建厅、市人大等关单位法律意见90份。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我局专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2023年,我局的重大合同,如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合同以及工程合同的变更等法律文书能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全年共咨询法律事项28项。
(四)加强“八五”普法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多举措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平台、局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宣传城管法律法规。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到人。通过执法人员、公园管理人员等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派发《湛江市公园条例》宣传册,在市区各公园设立10多块《湛江市公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栏。三是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结合“五一”、“六一”、“七一”、“十一”、“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和“春节法律进乡村”、“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一系列的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五)狠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落实。一是通过“科学规范、疏堵结合”常态化治理市容环境秩序有成效。指导各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临时经营规范疏导区域,进一步规范疏导市区临时占道经营摊档。如统筹组织坡头区政府、坡头区城综局、南调街道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以奥体中心原现有夜市为基础,作为提升形象、规范管理试点,为其他打造城市名片街区做好示范作用。
二是“零容忍、硬手腕、严整治”持续治理违法建设有效果。以重点项目范围及周边的新增违法建设为整治重点,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不断推进2023年治理违法建设70万平方米目标的完成。截至10月底,已治理违法建设约68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设约41万平方米,治理进度为96.5%。
三是积极开展住建领域行业安全专项执法。今年截至10月底,接收市住建局通报违法线索27次,涉及47宗(次)工程项目,下发业务指导通知27次,及时将处理情况函告市住建局20次;参加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7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应诉重视程度。二是需加强政府和部门的城市管理共同责任,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共管共治,强化市直各部门的城市管理共同责任,互通信息,探索联合执法常规化、制度化。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督促指导。特别是执法力量下沉到街道层级后需进一步明确各级城管执法权责,理顺市、区、街道三级责任,将城管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