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拟开展道路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道路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设计
二、项目预算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万元。
(二)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三)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三、服务期限
自设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服务期限为准。
四、服务内容
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路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服务,包括霞山区观海路(海淀路至海洋路段)、海淀路(海滨大道至观海路段)、赤坎区体育北路(海滨大道至广州湾大道段)3条市政道路人行道升级改造的概算编制、测量、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等。
五、参选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含乙级),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选取方式
本次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表如下:
七、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生成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必须含有当天时间,查询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
(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全部接受采购需求所有要求。
(五)投标人对照第六点选取方式的评分表提供评分资料。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文件袋提交或寄送至指定地址。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名称,文件袋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7月1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九、报名地点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二楼市政设施管理科。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方式:0759-3195033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勘察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函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公司就参加道路及人行道升级改造工程(二期)设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符合公告所列参选单位资格条件要求(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承诺接受公告全部要求。
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招标人的单位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单位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提供类似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5:
单位获奖情况表
注:投标人根据公告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公章。
附件6:
拟派人员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公告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
附件7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注:投标人须结合公告要求填写。
附件8:
设计费报价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基准以国家计委、建设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为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下浮率≥0。
2.投标下浮率不得为负数,如投标下浮率与设计费用不一致,则以下浮率修正报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工程设计费的结算原则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的约定。
5.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减少的项目无论有无替代,发包人都不予补偿。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