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湛江市生态安全工作要求,我局紧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部署和推动落实,重点围绕扬尘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 强化日常保洁监督
(一)印发了《湛江市市区第二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方案》《湛江市市区第三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实现了环卫市场化作业全覆盖,建立了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由专业的环卫服务企业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二)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区城区环境卫生和建成区重点片区近岸海域进行检查考核,同时督促各区按照合同要求加强日常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作为服务经费的支付依据,确保环境卫生服务质量。
二、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一)督促各区及环卫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配备喷雾车7台、洒水车13台,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加大洒水频次和喷雾降尘作业。特别是加强重点路段扬尘管控,全年累计出动洒水车、雾炮车3456车次,洒水14万吨,有效抑制道路扬尘。
(二)2024年6月印发实施了《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持续开展露天焚烧治理管控工作方案》,通过指导、协调各级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城区露天焚烧行为的查处,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实施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禁止焚烧园林垃圾,加大园林垃圾有机利用率,强化源头管理,杜绝露天焚烧行为发生。2025年全市累计查处露天焚烧行为44宗、违反垃圾分类行为55宗、行政处罚30800元;园林垃圾有机利用2556.51吨;生活垃圾回收集中焚烧处理725712.89吨。
(三)对昌大昌片区地下管网改造项目(一期)、调顺东二路新建工程(一期)、湛江市中心城区重要点位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等重点市政工程提前介入督导,在建及收尾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和“六必须、六不准”扬尘防控措施,实现全过程监管。
(四)加强对生活油烟、社会生活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投诉举报执法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霞山人民广场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扰民、南国天琴湾等项目夜间施工噪声、荣盛广场东北大油边烧烤店油烟污染等,组织开展专项查处,积极回应民生关切。2025年全市累计查处露天焚烧行为44宗、餐饮业油烟污染318宗、无证无照经营烧烤行为874宗、生活噪声扰民行为1193宗、建筑噪声扰民行为447宗,共处罚款金额114400元。
(五)配合市住建局开展扬尘污染联合执法,参与巡查334次,查处案件5起,道路遗撒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积极推进垃圾分类
(一)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精神,研究部署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二)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了93场主题宣传活动,全年播出《垃圾分类 港城在线》专题栏目50期。
(三)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网络,截止到11月,全市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500多次,参与人数约9.5万余人。
(四)印发了《湛江市城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2024-2030)》《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南》,组织编制《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运行指引》,督促县(市、区)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要求。
四、巩固污染治理成果
(一)全市已建成并稳定运行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市本级、雷州、吴川、廉江、徐闻),总处理能力达5350吨/日,满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超过91%,除遂溪县外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成5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220吨/日,采用黑水虻养殖、协同处置等工艺,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有害垃圾依托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协同处理,除遂溪外的现有填埋场功能成功转型,主要承担应急和飞灰固化物专区填埋任务。各填埋场组织人员每日巡查填埋场垃圾堆体和坝体安全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雨污分流,及时修补防渗膜破损点和修复雨污抽排管道,切实降低污染风险。
(二)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共5个,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部分地市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短板突出、一些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污染(雷州市郭宅填埋场地下水超标污染问题)。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个:吴川市老鸦涌垃圾处理场整治超期、海漂垃圾整治机制不完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不够规范。我局安排专人定期跟踪调度、多次现场调研指导和发文督促,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指导,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将情况报送省住建厅。其中部分地市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短板突出问题已通过省住建厅验收销号,其他问题正有序推进。
吴川市、廉江市和徐闻县正在将场内存量垃圾统一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截至2025年12月,吴川市开挖焚烧处理存量垃圾751047.58吨(包括吴川市填埋场旧场存量垃圾336220.2吨),预计剩余存量垃圾约32万吨。现已挖空应急扩容场和填埋场新场全部存量垃圾,正在开挖填埋场旧场底部存量垃圾,平均焚烧处理旧场存量垃圾500吨/日,使填埋场旧场堆体高度从原来近40米下降到近20米;截至2025年7月,徐闻县已开挖处理填埋场存量垃圾496108.11吨,最高月清运量为17733.49吨,最高日清运量为1072.54吨,填埋场存量垃圾预计剩余大约7万吨,存量垃圾整治进度大约已完成93%,预计将于2026年底开挖处理完毕,早日实现徐闻填埋场存量垃圾清理,彻底解决填埋场环保风险问题;2025年12月,雷州市委托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正式启动开挖工作,目前每日开挖量约300吨/天。截至2026年1月12日共开挖焚烧约5994.98吨存量垃圾。
我市各填埋场均已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日常自检由运营单位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抽查出水水质和环境监测,在线检测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管理,各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渗滤液处理能力满足处理需求,积存量在安全线以内,处理后的渗滤液符合环保要求。
我市各填埋场已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及周边水体开展监测,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和周边水体超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目前各填埋场运营正常,填埋场地下水及周边水体暂未发现填埋场渗滤液导致水体污染的情况,各项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根据《湛江市建成区重点片区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工作方案》职责分工和市政府部署,我局负责牵头相关区做好赤坎金沙湾片区、调顺岛片区,开发区建成区片区,霞山观海长廊片区,坡头奥体中心片区和麻斜片区等6个重点片区(约29.9公里)近岸海域100m垃圾清理工作。2024年8月份完成了建成区重点片区近岸海域水面保洁服务采购工作。通过合同约定中标单位配备保洁船不少于8艘、垃圾收运车辆不少于8辆、人员不少于32人进行巡回保洁,并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需求适时增加保洁人员。建立了建成区重点片区近岸海域常态化保洁机制和市区两级协同监管考核机制,建成区重点片区近岸海域海漂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截至2026年1月,累计出动环卫工人32387人次,机械(车辆船只)1647辆次,清理垃圾368.16吨。
全市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涉及我局内容为督促指导各区环卫部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考核,确保市区村镇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处理。要求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目前市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较为完善,我局结合市区建成区每月考核和中心城区风貌提升、“百千万工程”等工作,定期对各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进行监督考核,并不定期进行调研指导。各区也采取明查、暗检、日巡查、周测评等多种方式对收集、运输环节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实现了环境卫生考核的全覆盖,形成市、区联动的全过程监管机制,目前市区村镇生活垃圾已实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累计完成市水治办交办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08项,市河长办交办整治任务83项。组织各市政维护站坚持每日巡查管辖范围市政管网设施及排水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及上报市水治办统筹解决,并坚持每日将巡查工作形成每日简报呈市水治办。申请省住建厅水环境治理资金210万元完成政通西路污水管网改造,连通政通西路污水管道与污水主管。监管广业公司加强管网运维,针对管网发生的错接乱接及溢流问题及时整改,按季度对广业公司进行考核,督促广业公司进一步提升运维水平和成效。
五、科学管理城市照明
(一)建立健全城市照明法治管理机制。为实现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双碳”战略目标的要求,解决我市城市照明领域能源消耗问题,加强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根据《广东省照明节能增效行动计划》,我局印发实施了《湛江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湛江市城市建成区夜景灯光专项规划及“一湾两岸”核心区夜景灯光详细规划》《湛江市城市照明节能降耗三年工作方案(2026—2028)》,推动景观照明服务城市夜经济向绿色、节能、低碳方向发展。修订了《湛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湛江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制度》,建立夜景灯光规划评审和建设方案审核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2025年来,审查了湛江一中、湛润天地商业中心项目、广州湾星汇广场项目等逾50个夜景照明设计方案,严控高铁北站市政配套路灯、南北广场夜景照明设计效果,确保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质量。
(二)逐步升级改造老旧路灯灯具。选用光效高、显色性佳、能耗低的 LED 环保节能光源,强化节能控制,科学降低照明能耗。控制景观照明的设置范围、规模、亮度、能耗密度等指标,严禁在景观照明中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积极采用太阳能路灯,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等低效产品。截至目前,市区功能照明LED使用比例100%。
(三)合理调节功能及景观照明开关时间。加强公园及景观照明节约用电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景观照明启闭时间,合理压减景观照明的运行时长和规模,优化减少景观照明亮灯1个小时,每年节省电费约30万元;
(四)彻底停止各种临时性灯饰用电。此部分灯饰接用路灯电源,亮灯时间与路灯相同,导致耗电量较大。为节约能源、降低维护成本,2023年春节后,各区按计划逐步拆除、停用了临时性灯饰,并对其中确需保留的灯饰进行了断电处理。
(五)在市区试点路灯单灯控制系统建设。对湛江大道、西城快线、海川快线、374省道等4条重点道路照明设施采用深夜降功率模式进行节能调整,依托现有智能调光系统,根据夜间车流量制定亮度调节方案。开灯以50%功率运行,0点后按照40%功率运行,在保障基本照明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能耗。调整后,路段照明节能25%以上,年节约电费逾百万元。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