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近期拟开展麻章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周边房屋完损性检测鉴定项目采购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麻章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房屋鉴定项目
二、招标预算金额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95000元。
(二)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三)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三、服务期限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服务内容
为麻章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提供施工周边房屋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五、参选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六、选取方式
本次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表如下: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 部分 (90分) | 企业业绩 | 10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施工周边房屋鉴定类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鉴定成果关键页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综合素质 | 10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 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 注:本项满分10分。提供以上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及近3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技术服务团队综合素质 | 2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得5分; 2、具有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4分,最高得8分; 3、具有建设工程类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本项满分25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以上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近3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
检测设备仪器 | 18 | 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仪器: 1、提供检测设备仪器(电子经纬仪)的检定/校准证书,每提供1份检定/校准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2、提供检测设备仪器(电子经纬仪)的发票,每提供1份发票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
| 企业专利 | 15 | 具有建筑检测相关的专利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企业荣誉 | 12 | 1、获得房屋鉴定类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报价 部分 (1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1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为满分(即1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供应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0.8分,计算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注: ①当10≦有效供应商数量时,按照上述报价次序,对称去除前后相同数量(20%×有效投标人数量,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 6≦有效供应商数量≦9 时,按照上述报价次序,对称去除前后各一名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参与均价计算,但保留中标资格),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 3≦有效供应商数量≦5 时,全部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七、报名资料及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投标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报告生成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必须含有当天时间,查询时间为截止报名时间前七个自然日内)。
(四)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二)(三)(四)(五)(六)项要求,并接受采购需求所有要求。(模板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对照第六点选取方式的评分表提供评分资料(资料要含有目录,条理清晰,方便查阅)。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文件袋提交或寄送至指定地址,文件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名称,文件袋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早上8:30-18:00)
九、报名地点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二楼市政设施管理科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0759-3195032
附件: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