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广东省、湛江市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突出整治市政设施、建筑施工、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园林、环卫、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项主要任务”,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广东65条措施和湛江69条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2.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局系统上下坚守安全底线、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削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更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有效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明显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抑制,一般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架构
成立治本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相关事务。
三、主要任务
1.组织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深入彻底排查城市管理领域安全隐患:一是排查城市内涝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城市低洼区域、棚户区、易涝积水点、下凹式立交桥等内涝隐患及应急准备情况。二是排查排水管涵和污水、生活垃圾等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垃圾堆体滑坡等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重点关注化粪池、下水道、反应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七不准”要求,安全作业及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防护设备和用品是否配套齐全,全面强化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及检测维护制度要求。三是排查城市道路桥梁情况。组织开展马路塌陷专项整治,建立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重点排查桥梁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强化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护。四是排查城市公园安全情况。完善各类警示标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园区大型游乐场所设施(特别是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维护保养和隐患整改;加强动物园管理,防止动物逃逸、伤人、传染疾病。五是排查城市户外广告安全情况。全面清理整治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针对台风、强降雨等极端气候特点,集中力量整治主要路段及人流密集区域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楼顶广告、跨街广告以及其他悬挂高架广告的安全隐患,依法处置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城市户外广告,建立完善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六是排查燃气安全情况。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燃气安全检查机制;进一步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普及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知识。
2.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根据省住建厅部署要求,在2026年底前,协助配合组织市政公用设施运维、城市道路桥梁维护、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装拆卸、城镇燃气等企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根据市安委办部署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局系统行业监管实际,各业务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对未覆盖到的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机制。一是完善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已出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国家、省标准尚未覆盖到的行业领域,相关科室要根据省住建厅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于2024年12月底前细化修订市政公用设施运维、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城镇燃气、自建房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二是健全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科室、各单位在做好自身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要督促市政公用设施运维、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配合做好国家、省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相关工作,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4.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一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消防、城市地下管线管廊设施和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等重点行业和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二是更新技术装备。根据国家、省规定,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三是开展工程治理行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铁路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等工程治理行动,配合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四是严格发包出租等活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发包、出租等管理规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单位常驻本单位作业的,应当将其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统一管理。
5.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一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科室和单位要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职责,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存在爆炸风险的,应当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措施,相关电气设施设备、照明灯具、应急救援装备等应当符合防爆安全要求。每年至少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按规定组织演练。二是强化其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分管行业领域相关单位企业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和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以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确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三是加强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要督促相关企业和外包外租单位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专项整顿,对无证人员,应依法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有证人员,应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
6.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能力素质。配合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管理活动;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实际,2024年12月底前,相关科室、单位要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要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实习生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局属单位(含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相关科室要推动市政公用设施运维、城市道路桥梁养护、大型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装拆卸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推动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
7.加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执法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和帮扶指导。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跟班集中培训;按照上级要求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8.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配合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单位建设发展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切实加大落实推动力度,抓紧抓实抓细各项任务措施。各分管领导要加强跟踪督促,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局安委会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视情设立治本攻坚工作专班,协调推动局系统治本攻坚行动。
2.及时动员部署。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并于3月4日前将实施方案(盖章版及可编辑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安委办。
3.加大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严防低价中标影响正常安全投入。
4.完善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强化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环节、新业态新领域等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