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
问:日常生活中垃圾不分类投放会被罚款吗?
答:生活垃圾不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是会被处罚的。
我市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第十三条规定“产生废弃沙发、衣柜、床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或者自行投放到专门收集点。”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市、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