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本单位编制了2023年度《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1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cghzf.zhanji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领取。本《指南》包含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分类、主动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责;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及其分工;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机构,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二)政策及规划文件。
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名义发布或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需要公众知晓的文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其他重要决策、决定等;市政建设规划;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所属本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财政预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统计分析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工作动态;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本单位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站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http://cghzf.zhanjiang.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公开栏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一)政府信息公开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要求
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名称写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标题,并致电本单位确认查收。
(三)信函提交申请要求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信函提交申请的均需提前知会本单位确认查收。
(四)传真提交申请要求
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致电本单位确认查收,传真电话:0759-3195000,联系电话:0759-3195030。
(五)其他告知事项
1.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应当补充说明理由。
3.本单位不提供对现有政府信息加工和分析处理。
4.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答复时限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单位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七)答复结果类型
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将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价格标准收取,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
邮政编码:524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3195030 传真:0759-3195000
电子邮箱:zjcgbgs001@163.com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机关: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电话:0759-3195002,办公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邮政编码:524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半年内向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