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巩固湛江市的创卫成果及保障顺利开展“五城同创”工作,湛江市城综局决定从5月15日开始对市区违法违章大型户外广告牌(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现通告如下:
一、凡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设置或经审批设置已逾期的户外广告牌(设施)设置者(经营者)须在5月30日前自行拆除。
二、逾期不自行拆除的,湛江市城综局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三、对湛江市城综局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特此通告
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5月8日
联系人:陈华雄 联系电话:2626369、1*********8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14号湛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