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及全面提高抗击台风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更好地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对市区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牌、标识牌等设施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除类型
1.凡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识牌等设施。
2.虽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已超期、超规格设置、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交通安全且不自行整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标识牌等设施。
二、列入拆除类型的户外广告牌、标识牌等设施的业主于2023年11月30日前自行整改及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逾期不执行的,我局将依法组织清理。
特此通告。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