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2月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园林管理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工作自觉性。我处党总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诚恳接受,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的态度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我处党总支书记作为本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并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整改,确保整改事项有效解决,推动单位整体工作良性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抓整改。我处党总支认真对照梳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研究制定《中共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按时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全处的整改工作,确保全部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我处党总支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巡察整改监督作用,注重把当前问题解决和长远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突出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章立制,在巡察期间相继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8个(如:《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湛江市园林管理处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园林绿化维护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强化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提高内部治理效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进行切实整改
围绕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我处存在的4方面问题,逐项整改如下:
(一)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扎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业务精细化不够”问题
(1)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
(2)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开展“竞标争先”“比学赶超”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各路树队、公园队实地参观学习,以学促改,提高绿化养护水平。
(3)加强花卉栽培和路树修剪技术培训。5月9日,我处邀请广东维生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前来做“园林花卉病虫害的识别与防治”和“凤仙种植管理技术”讲座。5月12日,我处邀请广州市园林绿化公司专家到湛江实地进行路树修剪技术现场指导和培训。
(4)园林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园林管理单位绿化养护工作季度检查中,2022年第三季度考评我处排名第一,2023年第一季度考评我处排名第二。
(5)在我市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我处主动作为,实干担当,出色完成各项任务,被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评为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6)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今年开展的“最美城管人”评比活动中,我处一位同志工作表现出色,获得“最美城管人”荣誉称号。
2.关于“人员精细化管理堪忧,未能发挥最大效能”问题
(1)我处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加强劳动纪律工作会议,各管理队陆续召开加强劳动纪律工作会议,重申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强调工作效率。
(2)加强编外人员管理,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编外人员招聘暂行管理规定》。按规定进行了编外人员社会公开招聘。
(3)根据岗位设置和外聘人员身体、年龄状况等情况,辞退70岁以上编外人员25名。
(4)人员精细化管理效果比较明显。
3.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加强对市区单位庭院和社区园林绿化技术指导。修订《湛江市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区(社区)园林绿化技术指导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制定《2023年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区、社区园林绿化技术指导计划》。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处领导和绿化管理科技术人员先后到文化局宿舍大院、岭南师范学院、开发区荣基花园居住区等处指导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12次。
(2)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内部审计制度》。市审计部门已完成对我处主要领导2014年11月至2022年3月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目前已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采购第三方专业机构,正开展2022年4月-2023年4月单位内部审计。
4.关于“非必要性外包路树修剪业务”问题
(1)2023年7月4日,我处召集原外包的6项修剪工程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及自查会议。
(2)经我处对这6项外包业务进行自查,没发现业务中存在廉政腐败问题。
(3)经自查,自2021年9月我处成立路树修剪队后,所有我处管辖的路树修剪工作都由该队实施,不再外包路树修剪业务。
(4)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内部审计制度》,严格按照《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内部审计制度》、《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制度,强化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处进行全面的内部审计。
5.关于“机构改革成果不显,对东坡荔园管理处人财物的管理不顺”问题
(1)认真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加强对东坡荔园管理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该处工作的请示汇报制度。
(2)东坡荔园管理处工会成立过程有关材料报我处审批,《2022年东坡荔园管理处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报备我处。
(3)我处指导东坡荔园管理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东坡荔园管理处工会成立会议等。
(4)我处布置东坡荔园管理处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制定了东坡荔园管理处2023年市区时花育苗计划。
(5)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到东坡荔园管理处做市区时花培育专题调研。东坡荔园管理处相关人员先后参加我处举办的时花种养技术培训、路树修剪技术培训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等。
6.关于“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不力,底线思维不牢固”问题
(1)修订完善《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各管理队认真执行。签订2023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2)已进行高空修剪作业安全操作专项检查及“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2023年1月至今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6月28日召开了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会议,对我处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深刻反思剖析,处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各科长、安保部门人员、各队班长以上人员共65人参加会议。各队长、副队长及事故当事人进行了反思发言。
(4)对于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辞退了梁某某及何某某,高空作业修剪未系安全绳的锯手张某某也进行了检讨发言。
(5)7月4日举行了高空作业修剪安全生产技术的现场操作培训。严格按我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对所有高空作业修剪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6)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今年已召开了处2023年第一、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各绿化队、修剪队从今年3月份开始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教育与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夜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加强对各部门各队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道路作业安全、高空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的检查。各绿化队及修剪队都成立了各队的安全生产督导组。
(二)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重要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7.关于“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
(1)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已配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日常管理监督作用。
(2)已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3)立行立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后期收到的立案通知书都及时书面报告主管局。
(4)陈某某“坐牢领退休金”事项,已对陈某某违规领取退休金全部追缴上交国库,已于2020年及2021年初对东坡荔园管理处有关人员问责。
(5)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退休人员管理制度》《湛江市东坡荔园管理处党员管理制度》《湛江市东坡荔园管理处退休人员管理制度》,开展节日慰问送温暖活动,第一季度已完成退休人员联络登记台账。
8.关于“谈心谈话缺乏针对性”问题
(1)制定实施《市园林管理处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工作计划》,整改期间我处领导班子成员已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谈话48人次。
(2)东坡荔园管理处制定出谈心谈话计划,并组织实施。整改期间东坡荔园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已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谈话7人次。
9.关于“以案促改不到位,借公家资源‘私捞’频发”问题
(1)职工李某某擅自驾驶高空作业车私捞事件,我处已于2019年对李某某给予记过处分。对蔡某某带领东菊苗场机动班人员应房地产商要求过度修剪路树事件,我处已于2020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并召开纪律教育会议,相关人员作了检讨;已追缴蔡某某等人收取的好处费上交国库,并开除了蔡某某。
(2)5月17日,市园林管理处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市园林管理处班子成员、东坡荔园管理处班子成员和市园林管理处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绿化管理队班长以上人员参加会议。一是以身边案件为鉴,组织与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阅读警示教育资料,各科室、各队(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二是邀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局机关纪委书记进行廉政教育讲座,深刻剖析,以案促改,坚决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3)整改期间,各管理队召开作业车辆管理专题会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作业车辆使用审批流程,加强车辆管理。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美利大楼”与原花园舞厅的土地已移交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屋所有权变更及土地确权手续由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理。
11.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有物无账,未作估价入账处置”问题
(1)2022年11月已将不需要评估的资产和1元名义价值的资产完成财务入账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2022年12月已将需要评估的资产完成评估后财务入账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12.关于“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出租信息,导致无法运用系统对租金收缴情况进行监管”问题
目前我处大部分出租物业已移交湛江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余下6处物业2022年11月已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完整登记出租信息进行监管。
13.关于“物业管理欠高效”问题
(1)已全部辞退宿舍区外聘保安人员。
(2)已撤销专职物业管理部门,辞退返聘人员并分流原部门人员。
(3)停止对宿舍区的日常管理开支,组织处理原水电管理等遗留问题。
(4)已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剖析以往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规范管理意识,明确规范管理要求。
(5)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14.关于“资产收益流失风险大”问题
(1)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物业租赁管理办法》,加强物业资产租赁管理。
(2)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拖欠租金。4处物业于2022年10月向法院起诉(1处租金已收回;另3处物业租金合同纠纷案已于2023年3月21日开庭审理,于2023年4月14日二次开庭审理)。其中,“童之星幼儿园”欠租问题,财政部门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国有房屋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实现应免尽免,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相关企业,并没有对欠租不能免租问题作出规定,故我单位起诉童之星幼儿园,按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减免其三个月租金,其余欠租欠费问题已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3)建立完善东坡荔园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湛江市东坡荔园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完成2022年东坡荔园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
15.关于“临时工全靠队长自己找”问题
制定实施《市园林管理处编外人员招聘暂行管理规定》,规范编外人员招聘流程,拓宽选人范围,择优聘用。编外人员用工已实行社会公开招聘。整改期间,已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8人。
16.关于“一线工作队采购内控不严”问题
(1)制定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园林绿化维护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2)已召开园林绿化维护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办公室人员、绿化管理科人员、公园管理科人员、规划建设科人员、绿化管理队正副队长、相关采购人、验收人、仓管员、报账员参加了会议,各业务科长和绿化管理队队长在会上进行反思发言。
(3)各绿化管理队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杜绝采购与验收职责不分、采购与报销签批职责不分的不规范做法,制定物资采购岗位职责。
(4)进一步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完善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按照《湛江市园林管理处仓库物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
(5)对采购人又是验收人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高规范和纪律意识。
17.关于“合同签订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并印发各科室、各管理队严格执行。
18.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格”问题
(1)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完成了北桥公园公厕、华农小游园公厕防雷设施,4 座公厕屋顶隔热层及华农小游园公厕瓦屋面项目已办理变更取消,并按变更修改了竣工图纸,结算资料已在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
(2)修订实施《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工程验收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对“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队伍建设和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我处党总支已向主管局机关党委报送《关于中共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的请示》,按规定开展党组织换届改选。现我处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待市委研究。
(2)经机关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撤消高某优秀党员;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会议研究同意机关党支部意见,并通报各党支部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制订实施《东坡荔园管理处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
(4)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等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思想站位。
(5)已与陈某某开展了谈心谈话,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作了谈心谈话记录。目前陈某某思想稳定,工作积极。
20.关于“干部选拔配备不及时”问题
(1)已启动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制定《湛江市园林管理处中层副职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并报主管局同意。
(2)已完成民主推荐工作。
(3)我处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待市编办明确可以受理领导职数事项和园林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后,将立即办理。
21.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问题
已专题报告主管局,请求主管局予以统筹,在局系统内调剂年轻干部充实我处技术和管理干部队伍,并请主管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处紧缺的综合性人才的引进给予大力支持,能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相关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由于我处严重超编,且市编办冻结编制,人员招聘和调整出入编制手续无法办理。
22.关于“返聘人员必要性不强”问题
(1)深入分析研究返聘人员必要性,已辞退返聘必要性不强人员12人,其中原返聘财务岗位人员1人(曾某某),原返聘工程预结算岗位人员1人(叶某),其他人员10人(其中70周岁以上人员6人)。
(2)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自查,分析返聘人员的必要性和是否担任重要岗位,是否存在廉政风险。经自查,返聘人员和岗位不存在廉政腐败问题。
(3)为加强返聘人员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湛江市园林管理处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强化返聘人员的监督管理。
23.关于“对职工关心关爱不够”问题
(1)严格执行工会法,已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已发放工会会员福利(生日蛋糕券)。
(2)东坡荔园管理处按照程序开展了发展工会会员、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成员等工作,经上级工会批准,已成立工会组织。
(3)提高工作效率,后来都已及时发放绩效奖金。
(四)对“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关于“市园林处对2019年巡察发现职工驾驶单位公车外出私捞牟利问题、未落实《湛江市园林处机构编制方案》‘三定’职能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相关问题在巡察整改验收后仍然出现”问题
我处加大整改力度,就上一轮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结合本次巡察反馈有关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其中:
关于“职工驾驶单位公车外出私捞牟利”问题,通过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和加强廉政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详见上文关于问题“2”“9”的整改举措)
关于“未落实《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机构编制方案》‘三定’职能”问题,通过强化对各小区(单位)园林绿化技术指导、理顺对东坡荔园管理处人财物管理关系等,确保“三定”职责全面到位。(详见上文关于问题“3”“5”的整改举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巡察整改,全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更加严谨,工作更加扎实,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下一步,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将继续按照市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的要求,守正创新,踔厉奋发,采取坚强有力措施,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城市园林事业上新台阶。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
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领导班子将继续大力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不折不扣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总支领导核心和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廉洁风险,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阵地管理,展现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持续强化巡察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切实把巡察整改要求融入到园林管理具体工作中去。对已整改到位的任务要抓好成果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果,但需一定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要不松劲、不减压,竭力抓紧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建立长效机制,打好持久战。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重要领域和人、财、物等重点岗位,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化建设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聚焦主责主业,致力湛江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园林管理处党总支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勉励和指导,进一步坚定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以“比学赶超”新状态奋力推动城市建管高质量发展,致力提高湛江市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真真切切地使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单位全面发展的不竭动力,坚决完成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使命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9-2221141;邮政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21号湛江市园林管理处,邮编524013;电子邮箱:ylc2218890@163.com。
中共湛江市园林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