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卫司(业主代表)因院内北侧3株榕树太大影响房屋结构及西侧3株人面子干枯死亡,存在安全隐患,申请砍伐。2022年10月11日,经我局组织3位专家到现场论证。经专家组现场了解确认,院内北侧3株细叶榕枝叶繁茂,树高约为15米,其中两株胸径分别为73cm、80cm,靠近宿舍单车棚。1株细叶榕主干两分支分别为42cm、52cm,临近宿舍区平房,且3株榕树种植近30年,除对台风吹断树枝做过修剪外,从未进行过修剪。现状枝条低垂且较杂乱,压到车棚和屋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且影响采光和空间感受。建议对该3株榕树进行整形修剪,清除多余杂枝。院内西侧绿化带内3株人面子树已完全干枯死亡较长时间,已丧失自行修复能力,没有保留价值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意砍伐,原址重新种植胸径12cm以上的乔木。现将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式时间:2022年10月13日-10月17日,公示期限内,如市民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电子邮件递交(电子邮箱:zjczj_spk@zhanjiang.gov.cn,并注明“砍伐树木意见”字样)。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759-3195013)。公示期满,如没有收到不同意见,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行政许可。
特此公示
附件:1、专家现场论证意见.pdf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