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情况公告

时间:2024-12-10 09:24:42 来源: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的价值和作用,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新需求新期待,根据《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和省住建厅关于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要求,2023年至2024年,我市以南国热带花园南广场草坪、滨湖公园B区草坪、东海岸观海长廊、金沙湾观海长廊调顺广场等9处城市公园绿地作为开放共享试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湛江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

  为方便市民游园安排,现公布已开放共享的城市公园绿地,详情请见《湛江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一览表》(附件1)。

  二、尊重开放共享绿地管理需要,共同维护健康优美环境

  开放共享绿地为城市公园绿地组成部分,需根据游客规模、植物特性和气候条件等因素)确定或调整开放共享时间、范围。为加强开放共享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力度,确保草坪健康、优美,提供更好的开放共享体验。在草坪保养期间或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关闭共享绿地的,请留意公园管理单位的绿地开放共享区域设置告示牌公布开放区域的开放时间、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具体信息遵守《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区域游客须知》(附件2),共同打造文明、美好的绿色共享空间。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一览表

            2、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区域游客须知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1210


  附件1

  湛江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一览表

序号

城市公园绿地可开放共享区域

面积(㎡)

开放

时间

可开展活动类型

游客承载量(人次)

配套设施

1

中澳友谊花园
(广州湾大道旁)

4400

全天

休闲游憩

300

公厕、垃圾收集点

2

南国热带花园
北停车场后大草坪

27600

全天

休闲游憩、搭建帐篷、亲子活动

1500

健康步道、健身器械、周边公厕、垃圾收集点

3

霞山观海长廊大草坪

3000

全天

休闲游憩

200

公厕

4

银帆公园儿童戏沙场对面绿地

800

周五至周日8:00—1800

搭建帐篷、休闲游憩、运动健身

300

公厕、儿童玩乐设施、健身器材、垃圾收集点、储物柜、志愿者服务站

5

渔港公园亲海一带林下绿地

1500

6:00—23:30

搭建帐篷、铺坐垫、摆设简便桌凳

200

公厕、垃圾桶、安全监控

6

南国热带花园南广场草坪

8000

8:00—1800

休闲游憩、搭建帐篷、亲子活动

500

公厕、垃圾收集点

7

滨湖公园B区草坪

800

8:00—20:00

休闲游憩、搭建帐篷、亲子活动

100

公厕、垃圾收集点

8

东海岸观海长廊

100000

全天

休闲游憩、搭建帐篷、亲子活动

5000

公厕、垃圾收集点

9

金沙湾观海长廊调顺广场

1000

8:00—20:00

休闲游憩、搭建帐篷、亲子活动

150

公厕、垃圾收集点


  附件2

城市绿地开放共享区域游客须知

  一、可开展活动类型

  帐篷露营、休闲游憩、亲子活动、户外拓展等。


  二、开放时间

  根据实际管理中,季节、天气情况和草 坪管养需求调整开放时间和频次;恶劣天气、草坪养护期间,开放共享区域可临时关闭,须提前对外公示告知。


  三、注意事项

  (一)进入开放共享区域后遵守绿地开放共享管理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二)开展活动应遵守有关规定和公序良俗,不得影响公园环境和绿地景观。

  (三)在开放共享绿地上野餐、露营时,请自觉清除产生的 垃圾,避免乱扔垃圾、酗酒、喧哗和损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践行 “无痕”露营,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四)草坪可搭建中小型帐篷(占地面积小于5平方米、高 度小于 1.5米),帐篷展开后不能全封闭, 以便巡防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或救助。

  (五)因搭建帐篷或活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搭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禁止事项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草坪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二)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牵拉挂绳、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三)禁止燃放孔明灯等其他低空漂浮物等涉及安全行为。

  (四)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五)禁止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设备。

  (六)禁止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宣传单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