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重点影响公共安全、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发展环境、社会治理等5个重点领域工作,我市认真部署落实,结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继续重拳出击,拆除一批违法建设,再次掀起新一轮治理违法建设工作高潮。
一、推进会!为违建治理加温
8月22日,我市召开全市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推进会,对下步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继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查防控违法建设,保持高压态势,按照中央、省违法建设治理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存量违建处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坚贞不移打赢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
二、违法建设,坚决“拆”
全市加强违法建设拆除力度,以拆促控,再次迅速掀起拆除违法建设工作高潮。
(一)8月中旬起,廉江市组织一系列拆除行动,8月14日,组织拆除一栋已建成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的16层超高违法建筑;8月23日,组织拆除一栋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的两层违法建筑;8月27日,组织拆除一栋非法占用规划绿地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六层违法建筑;8月30日,组织拆除一栋非法占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建筑面积为3300平方米的13层违法建筑。
(二)8月9日,麻章区组织拆除高铁西站附近冯家塘村内6宗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5515平方米。
(三)8月9日,坡头区组织拆除官渡镇北马村内6宗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建筑,拆除面积约4000平方米;8月31日,组织拆除海东快线龙头镇段交投储备用地范围内房屋8栋、面积1200多平方米,拆除汕湛高速吴川支线龙头段征地红线范围内简易铁皮棚房面积11675平方米
(四)9月3日,赤坎区组织拆除寸金五横路赤坎220万伏变电站周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构筑物,拆除面积3000平方米。
三、制订三年行动方案
为落实巡视意见要取得阶段性成效要求,深入推进我市违法建设治理,打好未来三年(2018—2020年)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制订《湛江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将查违目标分解到各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任务。
一是各县(市、区)要切实对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在2016年开展违法建筑摸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核实,录入信息数据,完善违建数据信息,对违建信息全覆盖,确保“精确到点、找得到人,落实到坐标、全程可跟踪”。各区要加强已登记违建信息的细化管理,完善录入违法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标图入库”和实时动态监管。
二是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治理违法建设主体责任。各地政府按行政管辖关系对辖区内治理违法建设工作负有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全面统筹和组织协调作用,及时传导压力,推动下级部门和各线条加强沟通协助,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违建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辖区为主,部门配合”。
三是各县(市、区)要同步制订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政府要根据辖区违法建设现状,制定出台相应的治理实施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研究细化各项推进措施,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的基础上,形成违法建设治理长效管控机制。
四是市直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职责指导协调各地开展违法建设治理。结合我市各地目前违法建设治理情况,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继续制定出台支持违法建设治理的政策办法,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制度体系,保证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重新调整市查违领导小组,加强高位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市查违领导小组和市查违办的人员组成,切实加强对我市违法建设治理的高位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