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开始,我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违”)专项行动。从违法建设整治情况看,已基本摸清市区违法建设底数,拆除了一批违法建设,出台了城市规划区内建房报建规划管理办法和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存在未按计划推进8层以上在建违法建设拆除、拆除新增违法建设不及时、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一、摸清违法建设底数。经各区和市城管执法部门摸底调查,对1990年以来全市所有违法建设进行详细统计,建立我市存量违法建设总数据库。经统计,市区存量违法建设总数为13230宗,占地面积为1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92万平方米。
二、依法拆除一批违法建设。自去年7月份“两违”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582宗,面积51.48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拆除511宗,面积18.15万平方米,县(市)拆除1071宗,面积33.33万平方米。
三、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各区与市城管执法部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村)四级巡查防控机制,每天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巡查巡控,对发现顶风抢建、偷建等违法行为,依法快速进行立案查处。“两违”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市区累计控停违法建设766宗次。
四、制度规范推进整治行动。今年1月我市出台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湛江市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和《湛江市城市规划区内居民建设住宅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简化了村(居)民建房报建审批流程,村(居)民可申请对违法建筑进行分类处理,从制度上规范村(居)民的合法建设需求和存量违法建设整治要求,为我市违法建设整治打下良好制度基础。
五、营造全民参与治违的良好氛围。各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向市民广泛宣传开展“两违”整治行动的重要目的与意义,将社会舆论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建立举报违建热线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两违”行为,初步形成全民参与治违的良好氛围。经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群众对建房报建的法治意识大幅度提升,“所有建设行为必须先申报”成为共识,群众成为“控违”主力军。
六、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区未落实8层以上在建违法建设拆除计划。2016年11月,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建设力度,按市查违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区制定了8层以上在建违法建设拆除计划,并上报市查违办,拟对市区8层以上在建未完工的违法建设,拆除其超建部分,计划拆除违法建设49宗,拆除面积79730平方米,拆除时间由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但至今除赤坎区拆除3宗2540平方米、麻章区拆除3宗435平方米以外,其余各区未按计划落实和推进。
二是各区未及时拆除新增违法建设。6月份以来,市区新增抢建、偷建、在建复工等违法建设行为有所反弹,市城管执法局专门抽调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向辖区执法分局通报并督办,同时向辖区政府(管委会)通报,要求依法组织拆除。各区未能做到按“两违”查处要求对新增违建发现一宗拆除一宗,有部分新增违建未组织拆除。
三是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进展缓慢。按住建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要求, 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2017年6月,省住建厅对全省2017年1-4月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我市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存量违法建设累计查处比例为2.69%,低于20%的计划,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为此,我市于2017年6月14日召开了市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我市的查违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市政府今年1月出台了《湛江市市区中心城区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方案》,各区均收到市民的违法建筑处理申请,但至今未有一宗办理成功,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各区和有关职能部门沟通不足,未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影响了存量违法建设查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