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后,中央、省、市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指示精神。8月19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落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市委书记刘小华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六点要求,为落实好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天津 “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麻痹思想,提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分局(大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单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细化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落实应急资源,加强应急演练和预案衔接,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紧急情况,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安全隐患。重点对办公室场所、营院住地、消防器材、执勤车辆、执法装备、仓库和其他涉及安全的有关场所进行系统全方位检查,对监督管理、操作使用、权责划分等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建立检查明细台账。市局安全领导小组将在“中秋”、“十一”两节前后安排时间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专门进行一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