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丢烟头等,罚10元至50元;
■乱丢袋装垃圾,每袋罚20元至50元;
■乱丢动物尸体,每件罚50元;
■门前“三包”不落实,最高罚50元;
■摊档乱丢垃圾,最高罚50元;
■向车外抛撒废弃物,最低罚50元。
本报讯 (记者林宇云)记者昨日从市创卫办获悉,为巩固扩大创卫成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市区将全面开展乱丢乱吐等违章行为小额罚款专项整治工作。从11日起,正式开始对乱丢吐以及不落实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的行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此前为宣传教育阶段,对违章行为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
按照国务院和我省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小额罚款制定的处罚标准为: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塑料袋、饮料瓶(罐、盒、杯)、烟头等,每次(件)罚款10元至50元;乱丢袋装垃圾,每袋罚款20元至50元;乱丢动物尸体,每件罚款50元;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不落实,每次最高罚款50元;摊档乱丢垃圾,每次最高罚款50元;向车外抛撒废弃物,最低罚款50元。
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各区开展小额罚款工作,由各区组织城管执法、环卫处、街道办等部门联合行动,同时加强对小额罚款执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市创卫办将加强对各区小额罚款工作的考核督导,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市容秩序双月考评内容。
不同于以往,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除了现场执法外,执法人员还将通过拍照、拍摄取证等方式,加强对行人、沿街商铺、司乘人员乱丢、乱吐、乱抛洒行为的管控和处罚,对经过多次教育拒不纠正的市民以及拒不缴纳罚款的市民,其照片或视频截图将在我市各大媒体上曝光。公安交警部门将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对司乘人员的违章行为,将通过车辆登记信息通知车主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
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从2011年10月开始推动小额罚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我市创卫通过了国家技术评估,但仍有部分市民存在乱丢吐等陋习,对市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继续深入推进小额罚款工作。进行小额罚款,罚款不是目的,而要通过罚款起到教育和纠正作用,促进城市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本文摘自7月3日《湛江日报》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