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 作 简 报
第41期
湛江市城管执法局创卫办编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重拳”清拆违规广告 规范户外广告管理
为全面落实湛江市“创卫”迎国检大会战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切实解决市区乱设置违规户外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问题,按照相关工作部署,从5月17日起,在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下,联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市区242块大型户外广告进行调查清理,其中清查出赤坎、霞山两个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广告牌有87块。市城管执法局将从5月27日起,动用大型拆除器械,聘请专业拆除队伍,迅速在短期内对市区内未经审批、影响市容环境的87块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牌“重拳”清理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除积极做好解释宣传户外广告牌的审批设立流程工作外,还认真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市容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动员商户自行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两日内即拆除广告牌约450平方米,重约13吨。
执法人员还提醒各位商户,一个户外广告牌的设立需遵守严格的审批流程。申请人要根据设置户外广告的性质持相关证件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申报(市政府特许经营公共资源管理),由该公司统一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申报批准后,缴纳相关费用,即可合法设置。其中属T型广告的要公开拍卖经营权,在公路规划范围内的要向市公路局申报。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在有效期内要注意维护,残缺破损的要及时更新更换,批准期限满后可以提出延期申请。期限不经批准延期的,为违章户外广告,设置人需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否则,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