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修订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强化绿美湛江生态建设法治保障,深入推进新修订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学习宣贯活动,12月27日下午,《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会(湛江站)在湛江市城综局顺利举行。
本次宣贯会邀请了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会长刘锦红及该协会专家、正高级工程师赖秋红进行授课。湛江市城综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晖,二级调研员吴斯斯,副局长莫秋旭,总工程师宾文参加宣贯会。
01专家解读
会上,赖秋红工程师从修订背景、亮点提炼、内容解读三个层面对《条例》中新修订的条款进行了逐一、详细的解读,就《条例》的四大亮点与相关条款进行重点分析,并引用《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条例》的适用范围、具体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自2000年实施至今已有23年,共经过三次修正,此前未进行过全面修订,部分条款与上位法、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不相适应,已经滞后于城市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
本次为《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首次全面修订,修订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对推动我省城市绿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科学、生态、节俭绿化,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条例》共5章,42条,包含四大亮点: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统筹做好城市绿化工作,让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
三是推动提升城市绿化质量和成效,构建美丽宜居的城市绿色生态环境;
四是健全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强化城市生态资源保护监管。
课程现场,学习氛围十分浓厚。参会人员聚精会神、全神贯注,认真阅读手中的《条例》,详细地记录每个要点,做好笔记与备注,在汲取知识、领悟课程内容的同时,也在为答疑交流环节做准备。
02答疑交流
湛江市城综局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贯会,强调《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用实际行动鼓励与号召参会人员积极讨论、学习和领悟会议内容。
答疑交流环节伊始,吴斯斯二级调研员围绕树木迁移或砍伐的审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与专家进行了交流互动,并表示《条例》修订为绿美湛江的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对湛江城市绿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各参会人员纷纷就绿化规划建设、绿地保护管理等方面提出疑问。两位专家结合实际相关案例与相关条例,耐心地进行解答。现场提问接连不断、积极热烈,在讨论中进行思维碰撞,在良好的学习氛围里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为该《条例》的贯彻执行夯实了理论基础。
会议结束后,培训人员表示,此次讲课干货满满,要以此次宣贯为契机,继续加深学习,增进理解,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
下一步,湛江市城综局将压实城市绿化管理责任,完善绿地相关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古树名木和历史名园的保护管理,积极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提升湛江市人居环境品质,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绿色生态环境而努力。
市级园林绿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城市更新等部门分管领导或相关管理人员,各县(市、区)城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等相关单位人员140余人参加了本次宣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