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下午,广东省风景园林与生态景观协会会长刘锦红带队到湛江市开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修订工作调研。
调研会由市城综局组织召开,市人大、市城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更新局、市供电局、各区城综局有关负责人,园林绿化建设、施工、设计、养护单位、物业公司等企业代表共33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大家紧紧围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就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进行了发言,并就如何依法解决城市基础设施与绿化用地之间的矛盾、如何规范道路施工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行为、如何完善城市更新过程中树木迁移审批手续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关于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城市绿地指标、养护管理责任、树木迁移砍伐规定、相关禁止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等条款的修订提出了建议。与会单位在座谈交流中进一步深化了依法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省调研组强调,现行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是开展城市绿化工作的法定依据,在此次修订工作完成之前各部门务必要遵守现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城市绿地建设、绿化审批、古树名木管理及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做好城市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