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吉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为开发区乐华街道海景路210、212、216号海景公寓内的9株大王椰树有干枝脱落砸到行人和车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申请砍伐处理。
经现场勘察了解,该小区内9株大王椰为上世纪90年代末建设小区时,作为配套绿化种植在楼宇与楼宇之间,围住大王椰的花坛因污水管道改造已拆除,9株大王椰高约21米,长势一般。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一)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或者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通过修剪不能有效治理的;确无迁移价值的,经批准可以砍伐树木。考虑树木迁移成活率及回迁利用价值等因素,拟同意该小区的,9株大王椰作砍伐处理。
1、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告期限内,如有不同意见,均可注明“砍伐树木意见”字样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发至邮箱:zjczj_spk@zhanjiang.gov.cn,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局行政审批科(电话:0759-319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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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