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绿地服务于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亲近绿的指导思想,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居住区(单位)绿地建设管养水平,提升城市绿化品质,美化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海湾绿城。经各单位积极申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核、认真评审,决定授予兆福苑等34个居住区(单位)为湛江市2023年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设在我局的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以本人名义反映的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7个工作日)。受理单位: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园办。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8号,邮政编码:524043,联系电话:3239969,邮箱:zjscyb@126.com。
附件:2023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公示名单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11日
2023年度湛江市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公示名单
(共34个,排名不分先后)
园林式居住区(30个)
1、兆福苑小区
2、清晖嘉园
3、远洋森林花园
4、万华花园
5、汇泉盛景名苑
6、御景华府
7、云山诗意
8、南亚郦都
9、万达海公馆
10、上景中心
11、龙泉湾
12、恒大帝景
13、湛海公寓
14、御海园
15、豪璟园
16、年丰豪庭
17、华盛新城·铂金水岸
18、宝江盈月花园
19、保利原宇花园
20、保利原瑞花园
21、保利西广场
22、海东广场
23、凯旋湾小区
24、龙腾广场
25、荣基满芳庭
26、翠堤湾3期
27、金科世家
28、金域雅轩
29、民大花园
30、香槟花园2期
园林式单位(4个)
1、湛江中医学校
2、经开区五中
3、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4、坡头区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