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7.49万元,完成预算503.26万元的78.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2.4万元,完成预算485.82万元的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预算17.44万元的29.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59万元,下降13.9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1.12 万元,增长1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3万元,下降3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4万元,占98.72%;公务接待费支出5.09万元,占1.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92.4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4辆,主要用于市政维护用车、日常路灯巡查用车、垃圾压缩车、通信应急工作车、垃圾清运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60人。主要包括接待郑州、汕头、茂名、揭阳市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工作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