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8.9万元。因2014年下属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做“三公”经费预算,只做局本部预算,其中局本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12万元的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53%。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局本部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4万元,下降1.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2万元,下降44.2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28万元,占97.81%;公务接待费支出7.62万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41.2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1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6辆,主要用于市政维护用车、日常路灯巡查用车、垃圾压缩车、通信应急工作车、垃圾清运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5次,接待人数共76人。主要包括接待南阳市、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及省住建厅防灾建在专题调研等工作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