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政府、赤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决定调整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湛府函[2019]178号)文件精神,以及各区政府与湛江市城综局签订的《湛江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市政设施事权移交管理协议书》,湛江市城综局即日起将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平方米)的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等2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至各区政府(管委会)。为做好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通知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的涉及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平方米)的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的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以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由湛江市城综局继续完成行政许可程序。
二、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由各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承接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范围内以自己单位名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下放权限办理审批业务。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接单位依法对行使放权事项过程中产生的过错及行政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湛江市城综局不再受理已下放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
联 系 人:陈更生
联系电话:0759-3195013
附件:事权下放涉及的1万平方米以下(不含1万平方米)小游园和街头绿地统计表(霞山区、赤坎区、开发区).xls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