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做好垃圾分类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环保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吴育罗,李建炜(共2名)
办理单位:主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内 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垃圾总量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如何使这些垃圾变废为宝,从而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垃圾分类回收是最好出路。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具有减少占地、减少环境污染、变废为宝等优点。现在我市公共环境中,如道路两侧、广场公园的垃圾桶都是统一的分类垃圾桶,但很多地方的民用的垃圾桶却不是分类垃圾桶,很多生活垃圾(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其他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等),以及很多有害物(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都混到一起扔到这些垃圾桶里。再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后运送的垃圾场分类处理,耗费很多人力、物力,居民的环保意识也得不到提高。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乡环卫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影响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
办 法:
一、提高垃圾处理分类重要性的意识。加强宣传,可通过讲座、社区交流、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让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过程、方法等,形成系统的环保认识。
二、在有条件的社区试点投放分类垃圾桶,逐步推广。按照国家标准,根据可回收垃圾、厨房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的分类,设定2-4个垃圾桶为一组。
三、试点给居民发放分类垃圾袋,鼓励居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尝试在家中设立分类小垃圾桶。
四、环卫部门的要统一收集、运送不同类别的垃圾,这是保障居民环保积极性的重要环节。逐步鼓励、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整体的提高环保意识。
五、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和资金的保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定,落实专项资金。细化乡镇的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逐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各个环节。
按照国家环保的要求,在农村垃圾的运转处理上,应实行城乡一体化,即:组保洁,村收集,镇压缩、运转,县(市)统一填埋、焚烧或垃圾资源化处理。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90073号提案答复的函
吴育罗、李建炜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做好垃圾分类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湛江市环卫及环保工作的关心。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基本国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早在2016年就在市区部署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2016年6-12月市政府在赤坎区金沙湾片区先行试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印发了《湛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湛城管﹝2016﹞79号),同时组织编制了《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7-2035)》和《湛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7-2035)》已于今年的6月通过了市规委会审定,《湛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存在审核中。原王中丙市长在2017年1月16日主持召开的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会议中明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于当年5月1日起在市区物业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当前,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正在实施中。特别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作出重要指示,李希书记对垃圾分类进行工作部署后,市委于6月21日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并部署了贯彻落实意见。
纵观国际、国内垃圾分类管理情况,要想取得好效果,是需要时间的,有的几年,甚至几十年。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人的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分不开的,所涉及的工作部门(单位)较多,并非一蹴而就的。当前,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正处在市区物业小区实施试点阶段,尚未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存在如你们所提到的分类设施不健全、市民爱护环境意识不高,乱丢垃圾,不按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等问题。对此,市政府相关部门也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一、广泛深入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实施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我市一项开创性工作,实施难度大;也是我市市民初次接触的事物,需要一个了解、适应和接纳的过程。当前,市民对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意识和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因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做法了解不够,对垃圾分类流程一知半解,并觉得麻烦,不愿花时间去分。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未能真正激发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对此,在《湛江市市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中对各职能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的职责分工中均明确了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在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也明确“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具体宣传方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湛江市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和《湛江市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手册》,市委宣传部、市“五城同创”办配合,印制了8万份宣传小册子发放到各区和各部门,宣传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局安排。要求宣传工作要创新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造势;充分利用工地围墙、公共交通工具、小区宣传栏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从幼儿园、小学等学校开始,动员学生队伍、老年志愿者队伍、广场舞队伍,通过“一老一少带动中间”带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处理的热情,营造氛围,使垃圾分类理念和做法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在试点工作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的中标公司(侨银公司)共安排570人次,对8个物业管理试点小区开展宣传活动95次,使市民住户不断了解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规定,有效提高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二、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为进一步建设完善市区环卫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购置垃圾桶和果皮箱。2017年投入331万元采购安装了9601个分类垃圾桶,并安排由市住建局开展的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经费25万元;2018年安排800万元购置1万个果皮箱;2019年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的基础设施和设备费用124.28万元,同时在金沙湾“三个城市”样本区对垃圾分类试点方面也逐年投入。
当前,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建设配备基础设施、设备所需的费用由市财政与赤坎、霞山、麻章和坡头等四区按8:2的比例分担,市财政与开发区按5:5的比例分担,服务费由各区负责。
同时,湛江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正处在市区物业小区试点阶段,还没铺开到全市区全区域。在试点的物业小区由市场化中标单位(侨银公司)配备了智能垃圾分类箱和免费领取垃圾袋机,为小区居民免费提供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袋。下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市区铺开后,相关职能部门会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等)采购配置相应的分类收集、清运设备,并喷涂对应的标识,加强日常分类工作各环卫监管,促进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清运。
三、加强分类工作各环节监管,做到全程分类实施,杜绝分后又混现象,真正实现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纵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等环节,均需做到分类实施,关键是要先完善分类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否则分类后的垃圾无去处,势必造成分后又混的局面。
由于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步慢,相关分类后的对应终端处理设施不完善,目前只建成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应处理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而餐厨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终端处理设施还未完善(近期主要依靠委托处理),制约着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源化、减量化要求。
当前,我市的餐厨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中。
一是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拟在麻章区冯村鹰岭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填埋区附近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征地工作由麻章区政府负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二是有毒有害垃圾处理项目由市环保局负责,拟在遂溪县城月镇螺岗岭南侧的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附近建设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四、加大对市区农村环境卫生资金投入,促进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市区环卫城乡一体化进程
1、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实现市区范围农村垃圾清运全覆盖。为了进一步改善湛江市区范围农村的人居环境,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环卫市场化业主单位,截止2018年在市区辖区范围的农村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辖区农村的垃圾管理实现了“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基本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有效解决了农村垃圾不及时清运的问题。
2、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针对市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不完善问题,为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7年3月15日联合市财政局发出了《市区镇(街)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工程“以补代建”的工作方案》(湛城管﹝2017﹞63号),按照“一镇一站、一村一点”配置标准进行补贴的方式,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由市财政三年共安排763万元(按254.3万元/年的标准列入年度预算),以推进农村的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平台、垃圾收集点(屋)的建设。截至目前为止,共投入了494.2万元,完成了270个垃圾收集点、4个转运平台的建设工作。目前,市区范围的10个镇(街)均有1座以上的垃圾中转站,每个自然村均配套建设了垃圾收集点,有效提高了农村的垃圾收集、清运能力。
3、加强日常检查考核,促进农村环卫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以检促管,促进农村环卫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水平。各区采取不定时暗检。明检的方式,市级每季度组织1次市区镇(街)村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每次考评均排名奖励,每年从市区环卫考评1000万元奖励金中安排200万元进行奖励。我局及各区环卫主管部门督导市区范围的农村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逐步落实农村环卫作业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