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实施垃圾分类,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
分 类:市政建设-城市管理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陈鹏程(共1名)
办理单位:主 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会 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内 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大众物质生活的丰富,生活垃圾总量逐年增长,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使这些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垃圾的资源化与再利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垃圾分类是指在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是一种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科学管理方法,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变革,更是未来城市垃圾有效处理的趋势。目前,湛江市如果要实施垃圾分类,还存在以下一些困难:一是政府部门尚未制定详细、可行的垃圾分类制度,明确职能部门的责任,顶层设计缺乏;二是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强,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都不足;三是资金投入有限,硬件设施不完善。如今湛江市主要还是以传统垃圾桶储存收集垃圾为主,只在部分大商场、公园安装有分类垃圾桶,但也只是简单地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个桶,分类还不够细。
为此,建议:
一、完善机制,形成制度保障。政府部门引起重视,根据国家、省对垃圾分类的要求,结合湛江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工作实施方案、考核监督管理办法等,划定职责范围,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的环节及相关关系,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完整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识。采用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垃圾分类常识、垃圾分类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编制成多种形式(如单页、海报、博文、微信图文信息、美篇、视频、录音等)、易于传播(可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页、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发布)、且易被接受(如以卡通版连环画或视频小故事等形式呈现)的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入户,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垃圾分类教育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从根本上转变市民的观念,切实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
三、创新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的投入,逐步完善垃圾储存、清运及回收等一系列硬件设施。市财政部门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公共财政投入,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完善设施、考核激励等;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产业化进程中,可以让垃圾桶成为企业广告载体,通过企业承担制作费用的方式完善分类垃圾桶的安装;也可以根据湛江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讨环卫部门和本地造纸公司、钢铁公司的合作模式,通过出台政策法规,给予从事垃圾分类回收的企业一定的财税优惠和经济补贴,使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齐头并进,实现“双赢”。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其成效并不局限于一个时间段。因此,要持之以恒,边试边改,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垃圾分类体系。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0121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分类,提高环保意识的建议》 (第 20200121 号)提案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湛江市于今年全面同步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把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关系湛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准目标方向、注重整体谋划、做好示范带动、坚持城乡统筹,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019 年6月以来,湛江市先后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2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4 次各县(市、区)和市相关单位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3 月份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高规格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专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各部门也陆续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根据需要建立了工作专班,为湛江市推进湛江市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二)压实责任,完善管理体制
垃圾分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长期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个单位和每个企业,须举全市之力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为压实县(市、区)、镇(街道)、社区、 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垃圾收运处理企业等的垃 圾分类主体责任,湛江市建立了有效的责任落实体系。一是纳入重点考核督办项目。湛江市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了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建设计划、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等重点考核督办项目。从体制机制建设、组织动员、 分类体系建设与运行、宣传督导等方面量化考核内容,进一 步落实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的主体责任,形成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二是启动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为有效约束引导各方责任主体践行垃圾分类,湛江市城管执法部门出台了专门的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联动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强化了各主体单位的责任落实。三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并落实责任人,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规划先行,强化制度保障
印发实施了 《 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2020-2035)》、《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湛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任务分解表》, 明确了湛江市垃圾分类任务要求、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为湛江市推进垃圾分类提供了有效指引。现正根据市政府批复抓紧对《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完善, 待完善后报市司法局审核后再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同时市人 大已将《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已在形成第二稿,现正结合赴深圳市、厦门市学习调研的先进经验进行修改完善。围绕已印发实施的 系列文件,湛江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出台了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加强“限塑令”、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限制旅游住宿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正组织编制居住小区、公共机构等不同区域的实操指引,为实施垃圾分类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法规保障。
(四)明确目标,确保有序推进
根据中央和省对湛江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湛江市自加压力,《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7年,全 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并对每年度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确保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
(五)大力宣教,提高居民意识
垃圾分类的难点在前端,湛江市以行为引导为重点,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方案》,统筹推进湛江市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 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结合湛江市“创文巩卫”和党建等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LED 广告屏、微 信公众号、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和街道、社区等力量, 广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进校 园、进教材、进课堂,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做好垃圾分类。并举办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会,邀请省相关专家作培训讲课,针对性的提升各类人群的垃圾分类意识,现已获批成立广东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湛江分院,正积极筹 备,待成立后将针对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培训宣讲。充分发挥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结合党建工作开展定期 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组织志愿者前往公园、广场 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 举办了 10 余期党员干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班,开 展主题党日活动和主题党建活动 200 余次, 5000 余人参与,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320 余次, 7000 余人参与,湛江电 视台、湛江日报、湛江晚报、湛江云媒等媒体上共推送垃圾 分类有关信息的新闻稿件 226 条,微博、微信公众号、视频 网站等网络平台推转 100 余条,有效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度和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居民区党组织、村(居)委会、 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试点先行,逐步扩大范围
在前期开展的赤坎金沙湾片区和8个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湛江市正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已明确赤坎区作为垃圾分类示范区全区覆盖,同时督促其他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和示范村创建。现赤坎区正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已召开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区动员会,制定了相应的示范区建设方案,正选择部分党政机关、学校、居住小区进行试点及完善收运设施设备。 同时要求党政机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现已制定出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市发改局牵头组织党政机关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目前已基本配备分类收集设施, 现正按要求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稳步推进扩大公共机构覆盖范围。
(七)加大投入,确保工作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宣传督导、中端收运体系建设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都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为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湛江市今年积极争取到省住建厅1000万元垃圾分类专项资金支持,并在市本级财政克服困难安排了3270万元用于垃圾分类工作,为湛江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八)完善设施,提高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是终端,加快完善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是目前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市区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400 吨/天)已列入湛江市重点工作, 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按计划抓紧推进。现霞山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一座日处理5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赤坎区已与麻章黑水虻养殖基地签订了厨余垃圾处理协议,并已成功试运行,以满足前期的分类处理需求。二是完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暂存处理设施。为有效解决湛江市危险废物、有害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难的问题,湛江市正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建设, 现该项目工程已全面进入加班赶工建设状态,目前该项目总体建设完成80%。同时为保障有害垃圾暂存,落实好可回收物的存放,计划在赤坎选址建设一座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拣场,现正进行设计和编制预算,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存贮分拣场投入建设资金约90万元,预计7月动工建设,9月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加快园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解决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长效问题,湛江市已启动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建设(2 万吨/年),现正抓紧开展前期工作。 同时,今年市政计划已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增加购置3台刀片式碎枝机及对南国热带花园、东菊公园、绿塘河湿地公 园等公园简易堆场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前期的分类处理需 求。四是完善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提高对大件垃圾的 资源化利用,湛江市计划在赤坎区选址建设一处大件垃圾拆解 破碎场,现正进行设计和编制预算,预计7月动工建设,10 月建成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待续狠抓宣教。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普及活动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 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居民参与度。抓紧成 立省垃圾分类培训学院湛江分院,并充分利用培训学院的力量,适当补充社会力量,组建宣讲培训队伍,针对不同人群细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激发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三是强化教育引导。依托课堂教学、 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推动学生、家长、社会三方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 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的良性互动闭 环,通过一代人的教育,树立一代人的理念,改变一代人的行为。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快推进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年内印发实施《湛江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力争年内通过市人大对《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审核,通过立法明确垃圾强制分类要求、法律责任、 处罚措施,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加强监管执法,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供法规保障。
(三)强化示范引领。一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和国家公职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等 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动垃圾分类由新时尚成为好习惯。二是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利用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共建力,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倡议、 签订承诺书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三是抓好示范片区建设,在居住小区试点垃圾分类的基础上,加快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湛江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
(四)完善收运体系。一是结合市区第二轮环卫市场化力争将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运体系整合推动,纳入环卫市场化进行招标,为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开创湛江收运模式。二是加快建立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网络。通过培育回收龙头企业或以第三方服务外包的形式建立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网络,要求各实施分类区域设立低价值可回收物暂存服务点,逐步实现统一分类收集、统一定点暂存、统一指定回收 (出售)、统一集中运输。
(五)加快设施建设。将市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列为今年的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同时通过检查考评督促各县(市)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收运处理设施全链条系统,保障垃圾分类处理,推动前端分类习惯养成。
(六)拓宽投入渠道。针对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将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逐步加大市财政投入,并督促区财政加大倾斜力度。同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垃圾减量激励等优惠政策,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提高民间资本参与的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资金投入。
(七)强化检查考核。加快出台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建立政府绩效考核、第三方测评、社会监督一体化监督考核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考核,奖励先进,通报问责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形成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