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增加拨付麻章区园林绿化和行道树养护管理费的建议及答复
分 类: 城建环资
提案件人:戴瑞聪,邱坤辉(共2名)
办理单位: 主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会办:麻章区政府,市财政局
内容: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
理由: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贵局支持下,麻章区积极响应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号召,不断加大城区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力度,园林绿化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城市品位逐步提升。目前,麻章城区园林绿化管理面积70.61万平方米,行道树44174棵(其中,红线宽度25米以上道路绿化和1万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化面积516567万平方米,行道树25599棵)。
2020年,根据市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事权下放的部署要求,红线宽度25米以上道路市政设施和1万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由市城综局维护管理。鉴于麻章城区绿化一直由麻章区维护管理,且有专门的园林绿化管理处和绿化工人队伍,市决定,本属于市城综局维护管理的红线宽度25米以上道路和1万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绿化和树木继续由麻章区园林绿化处维护管理,但市拨经费仍然按每年220万元划拨。近几年,特别是2018年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来,麻章城区绿化面积和树木逐年增加,其中绿化面积从2010年的45.8万平方米增加至2020年的70.61万平方米,但市拨经费从2010年至今一直为每年220万元不变(按2010年绿化面积折算只有4.8元/平方米),经费不足直接影响了麻章区绿化的养护管理,制约园林绿化的发展,而且《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8]30号)明确,“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是考核内容之一。绿化维护经费标准过低,与人工、物料等费用价格上升之间存在突出矛盾,导致园林绿化无法保持较好养护效果,难以满足创园工作新标准的要求。
建议:市政府按照绿化维护费8.33元/平方米/年、行道树养护13.3元/棵/年(市城综局2020年1月14日印发的《关于市政设施事权移交有关资金经费问题的复函》规定)的标准,解决麻章区每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费430.3万元和行道树养护管理费每年34万元,两项共需464.3万元。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10090号答复的函
戴瑞聪、邱坤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拨付麻章区园林绿化和行道树养护管理费的建议收悉。经综合麻章区政府及市财政局意见, 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湛江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不断加大城区绿化建设与管养力度,各区积极配合,尤其是拥有专业园林团队的麻章区,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能动作用,有效推动湛江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性考核指标之一,以区为单位考核,麻章区离这项指标差距较大。为解决该问题,市级财政加大对麻章区园林绿化资金支持,2020年安排500万元、今年计划再安排800万元资金用于麻章区公园绿地建设。此外,还有林荫路改造、重要节日气氛布置等资金投入,进一步解决麻章区公园绿地较少、分布不均等问题,有效提高人们的绿色福祉。
建议中提到麻章区绿化维护经费标准低,主要是对照市财政局2020年1月14日《关于市政设施事权移交有关资金经费问题的复函》里提到的2020年市直的标准。为了把钱用在刀刃上,根据湛江目前的财力通盘考虑、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市、区两级财力的杠杆作用,共同合力将湛江市园林绿化工作做好,2020 年以前的维护经费不按新标准调整。因麻章城区2020年事权下放不涉及园林绿化内容,故绿化经费市财政仍按照2010年起的下划基数每年220.85万元安排。如今后麻章片区增加园林绿化下放事项,市财政将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增加麻章区管养费基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湛江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