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湛江市城综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更好的成效,更好地落实湛江市城综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根据《湛江市深化机关作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湛江市城综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同时,作为湛江市城综局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全局系统开展深化机关作风整治,推进湛江市城综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整治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三、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聚焦“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样服务”,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整顿简政放权不到位、工作效率低下、联系群众不密切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和服务方法。
(二)着力解决“担当精神不够”问题。树立敢担当、重作为的鲜明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和追责问效四机制,突出整顿纪律松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和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使干部的担当实干符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新发展理念、符合湛江跨越式发展要求。
(三)着力解决“业务能力不足”问题。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领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运用,准确把握国情省情市情,用足用活用好惠企利民政策。突出整顿学习主动性不够、刻苦性不够、系统性不够问题,切实提升干部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新发展的能力水平。
(四)着力解决“法治意识不强”问题。聚焦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规范司法执法、改善法治环境。突出整顿法治意识淡薄、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案谋私乱作为,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涉企案件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弘扬文明执法,全面推动城市综合执法水平不断提升,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着力解决“要求标准不高”问题。对标北上广深杭等发达城市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以作风整治持续深化促进机关效能持续提升。突出整顿不担当不作为,回避矛盾、上推下卸,庸懒怠政、失职失察等问题。持续整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能力不足、过度留痕、不求实效等问题。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以学促干”能力提升行动
1、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学习重点、进度要求“四明确”;做到组织领导、人员安排、工作举措、责任落实“四到位”;做到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学、结合“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专题学、结合专题宣讲和专题培训深入学、结合湛江市红色资源和新媒体平台灵活学“四结合”;做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讲党史、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四落实”。重点学好用好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和重要参考资料。(责任单位:党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开展“分层次、菜单式”专题培训。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意见》精神作为局系统干部职工深化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干部职工构成特点和行业发展需要,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年内局系统至少集中开展1轮理论学习专题培训、1轮专业技术业务培训。(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限:2021年7月)
3、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题调研。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聚焦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业务能力不足、要求标准不高”问题,结合湛江市营商环境“八个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和本科室(单位)的职责,在6月至7月集中开展领题式、蹲点式调研活动,认真研究、明确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并将调研成果有效运用到深化机关作风整治、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具体工作中。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各单位调研成果运用情况,评选优秀调研报告并在局系统通报。(责任单位:督察科;完成时限:2021年7月)
(二)开展“创新创优创效”实绩比拼活动
4、对标“五好六有”持续锻造规范化、服务型党组织。结合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推进机关党建方法创新、模式创新、品牌创新,增创一批党建示范点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量化党支部评星定级标准,加大“工作作风好”“作用发挥好”这2项指标分值权重。强化市直机关党支部晋位升级措施,在“五星”党支部中实施“示范”工程,在“四星”党支部中实施“提升”工程,在“三星”和“不定星级”党支部中实施“整改”工程,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三星”或“不定星级”党支部,由局党组安排班子成员挂点抓好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党办、各党支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效能检阅。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年度全省、全市改革创新大赛为推手,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效能“大检阅”,以“业务知识竞赛名列前茅”,事项办理“零差错”,服务对象“零投诉”、“承诺办结时限缩减”等为基本条件,评选一批“岗位能手”“业务尖兵”,大力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注重运用丰富的展演形式、生动的案例故事、科学的数据解读,展现各单位在党建创新、工作创优、服务创效上的举措和成果。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工作不称职、服务不达标的业务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6、坚持党建引领促重大任务落实。各党支部要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党旗插在服务企业和群众第一线,把红色力量引向湛江改革发展主战场,着力打造“模范党支部”“五星窗口”“先锋岗”,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中亮身份、亮职责、亮标准、亮承诺,以党建引领促进机关作风整治、营商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实事实施、乡村振兴深入推进等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党支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突出“靶向亮剑”纠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7、持续改进文风会风。进一步规范报文程序,提高办文质效,严格文件审批,压缩文件篇幅,坚决取消一切无实质内容、无实际作用的文件。进一步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严格落实会议请假、签到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切实为基层减负。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工作规范,改进方式方法,合理压减、统筹安排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切实为基层减真负、真减负。(责任单位:督察科、办公室、数字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及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等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督察科、党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7全长效机制
10、强化跟踪问效机制。对在开展审批流程再造、简政放权、“信息孤岛”、诚信体系、司法执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招商引资、平安湛江等“八个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机关作风问题,及时向督察科反映并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将深化机关作风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责任单位:督察科、审批科、党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机关作风建设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树好样板、立起标杆。(责任单位:督察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严格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评选全市“优秀中层干部”,激励干部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2、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发现培养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合理推动干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交流轮岗。(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健全干部考核体系。严格关键岗位考核标准,确保考出实情、考出实效。(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督察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制度。研究制定巩固机关作风整治成果的办法措施,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责任单位:机关纪委、督察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实行约谈和整改机制。根据发现的问题,视程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单位)分别给予提醒、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局机关纪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叶道波担任组长,机关纪委委员赵勤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谭学生、人事科科长陈斌、党办专职副书记梁小文、督察科副科长曹俊华组成,下设综合材料、教育宣传、评比定级和指导督导等4个小组,分别由谭学生、陈斌、梁小文和曹俊华担任小组组长,办公室、人事科、党办和督察科人员为小组成员,并建立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运作。局属各单位要设立相应的专门机构,明确具体人员,落实责任分工,有序开展工作,一把手要亲抓亲管、以上率下,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强化统筹协调。机关作风整治工作组要加强与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及时共享干部作风问题信息,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督导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制度,把机关作风整治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建提质和模范机关创建有机结合、互促共进,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机关作风整治成效考核结果作为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评价以及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素质低下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提炼各单位深化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加强典型宣传,注重报道先进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和典型经验,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彰显湛江市城综局深化机关作风整治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城市综合管理新环境新形象。
湛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1日